物价部门提供的两个关于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方案中,收费价格较现行的标准均有所上涨。两个方案均将车型分为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两类,将时段分为7时-24时和0时-7时两个时段,但方案二的收费标准较方案一高。同一收费项目,方案二的收费标准较方案一高0.2元-0.4元。
对于住宅小区外的停车场,物价部门也拟定了两个听证方案,两个方案均将车型分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三轮车3类,但在短时停车和时段划分上有所不同。
方案一将收费时段分为2段,第一时段是7时至24时,在该时段内停放车辆,两小时之内和两小时之外的收费标准不一样,如电动自行车,前两个小时收费0.8元/辆·次,超过两个小时均是1.0元/辆·次;第二时段是0时至7时,该时段内收费标准统一。
方案二则将时段分为7时-19时、19时-24时、0时-7时3个时段,电动车在3个时段的收费分别为1.0元/辆·次、1.5元/辆·次、2.0元/辆·次。与现行收费标准相比,两个方案中几种类型的车辆夜间收费均有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