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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电动汽车“存废之争” 发展与定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25  浏览次数:608
核心提示:山东低速电动车的形势发展有些诡异,5月份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还在全省搞老年代步车的排查整治工作,对于上路的老年代步车一律
 山东低速电动车的形势发展有些诡异,5月份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还在全省搞老年代步车的排查整治工作,对于上路的老年代步车一律查扣,仅过了20来天,6月12日,山东汽车行业协会就连发“三弹”:小型电动车行业标准、企业准入条件和行业保险方案。

  这“三弹”来得非常犀利,不但想要给电动“老年代步车”一个名份,而且还备好了针对性的交强险和“三责”险方案,为打开挂牌办证通道铺好了路。

  据公开的报道分析,背后的逻辑链条可能这样的:山东交警对老年代步车扰乱交通深恶痛绝,忍不住痛下杀手;山东电动车企业向政府喊冤,政府紧急协调并出台“疏堵结合、淘汰落后”的指导意见;汽车行业协会牵头,各电动车企业联合搞出行业规范,试图进行行业“洗白”。

  这次山东又提出了“小型电动车”的概念,此前行业通行的概念的是“低速电动车”,民间则以“老年代步车”一概而论。不管哪一种称呼,目前都是“山寨”版本,因为国家层面的技术标准中没有这种说法。之所以加个“小型”、“低速”的前缀,是因为这些车不符合“双80”(最高时速、续航里程均不低于80公里)的电动车标准,只能另起炉灶搞个新概念。

  这种车子一直处于“黑户”状态,生产和销售都是非法的,有关的“存废之争”也一直嘴炮不断,但这都没能阻止低速电动车行业闷声壮大、产销两旺。数据显示,目前整个低速电动汽车产业规模已达到近千亿元,仅山东一省,低速电动汽车就从2010年的不足两万辆的产销规模,迅速攀升到2013年的十万多辆,平均年增幅超过133%。

  发展到现在,低速电动汽车,尤其是四轮低速电动汽车,目前已被许多地方政府视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尾巴长得太大了,一刀砍掉,很难下这个决心,但要放任其坐大,后遗症也不少,于是就出现了山东这样有的部门喊打、有的部门力挺的矛盾局面。

  有关低速电动车的嘴仗,政府部门之间在打、汽车行业内在打、技术权威们也在打,打得不亦乐乎,却一直打不出个所以然。不管争论有多激烈,这种车子却是“新能源车”中战斗力最强的,它们处在“灰色地带”,不拿国家一分钱补贴,就这样全国一年还能卖出去30多万台,这个战绩足以让那些享受巨额财政补贴还是乏人问津的新能源车汗颜。

  既然这么多老百姓愿意去买这种车,是不是“存在即合理”,应该顺应市场和群众的选择呢?

  先来看一下反对者的意见吧。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教授陈全世是反对派的代表之一,他认为,低速电动汽车技术含量低、性能低,安全没有保障,其采用的铅酸电池污染大,而且企业都没有相应的生产资质,在这种情况下,目前上路的低速电动汽车都属于非法产品。

  “技术含量低、性能低”,确实,跟“高大上”的电动车比起来,市面上的这些小型电动车技术简单,跑得不够快、续航一般般。但就是有人觉得日常上个班、买个菜、接送个孩子,这种车完全够用,要那么好的性能也是浪费。这好比一个老同志,用个一两百块钱的大按键老人手机挺好,你给他一部四核、八核的智能机,他反而用不惯。

  技术含量低、性能低,带来的是价格便宜,价格便宜老百姓才能买得起。动不动二三十万起售的电动车,技术和性能是好,但却没人买。

  “安全没有保障”,这也不是没办法解决的。车子本身不安全,可以设定强制标准,让企业造出符合安全标准的车(有些低速电动车产品车身工艺还不错,还通过了时速50公里的碰撞测试);车子开到路上对交通有影响,也可以对这种车的行驶范围、路权做出明确规定,降低事故风险。事实上,这种车是不是对交通安全构成了威胁,还需要数据的支持。山东省保险中介协会会长宋执旺就提供了一个有意思的数据,据该协会两年的追踪调查,低速电动车的事故发生率仅为挂牌燃油车的10%,这说明低速电动车上路未必不安全。

  低速电动车大都使用铅酸电池,这种电池在生产、使用、回收过程中存在多大的污染?是不是可以通过制定规范防止污染的产生?这也需要有个明确的说法。

  至于低速电动车都是非法产品,这倒是事实。问题是,大家都光顾着争论了,谁也不真正出手去管。要界定为非法,为什么不坚决取缔?要想让这个行业合法,为什么有关部门迟迟不表态?

  既然有这种东西出现,就应该对它有个态度,光争吵总不是办法。山东的低速电动车已经累计出口了3万多辆,之所以能走到国外去,是因为人家能把这个事情说明白,在国内非法的产品,出了国,就有可能合法了。

  在欧盟国家,这种车算“四轮轻便摩托车”,有具体的技术标准要求,也可以合法上路。在美国,1996年,一家生产小型电动车的公司正式向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提出申请,要求设立一个新的电动汽车类别,让四轮、低速、低成本的电动车合法上路。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收到申请后,没有一口回绝、没有和其它部门争吵,而是启动了相关的调研和检测试验。结果显示,这种车比较受欢迎,但由于没有法规标准、车上装备的安全设施不足,有安全风险。于是,他们就起草了一个标准,确认最高车速高于32公里/小时、但低于40公里/小时的机动汽车为一个新的机动汽车类别,并对车辆的有关技术指标进行了规范。

  日本这两年开始推广“超小型交通工具”,功能类似于“老年代步车”,是为了接送孩子的家庭和老年人准备的。这种车轻巧、便宜、环保,主要用于在市区内短途行驶,适应了老龄化社会中老年人的出行需求,日本国土交通省专门制定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上路的条件,把发展这种车作为拉动经济的一种方式。

  反观中国的现状,部门之间在争吵、专家们在争吵、车厂之间也在争吵,吵了这么多年,也没见吵出什么成果。看起来谁都想负责,事实上谁都不负责,于是,出现了这么个山寨行业、出现了这么多山寨车辆。现在看来,一下子把这个行业捏死已经不大现实了,迟早是要给个出路的;既然迟早要给出路,还等什么?等更多的山寨车上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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