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拟于近期启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第四批)企业材料审查工作,未申报企业请抓紧申报,已通过初审企业请寄送一份正式纸质文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电子和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同时要求,未列入公告的企业同时申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单体和系统目录需在系统中提交单体和系统两份申请报告。
根据申报流程可知,企业需在获得产品合格检测报告后才能进行目录申请,由此可见能够进入第四批电池目录的企业,其产品应该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补充通知中提到的七项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检验标准。【相关链接:关于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此前,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已有电池企业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检验标准并获得检测报告,包括外资企业。可见,这些企业有望进入第四批动力蓄电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