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早有意图进入造车领域却苦无生产资质的IT企业来说,新的《暂行规定》是否意味着机遇?这个“入口”一打开,将会对哪些“非汽车生产企业”创造千载难逢的机会?
“我们正在申请,而且我们的智能汽车项目很快落地了,可能在江苏、上海,投资规模大概在150亿元左右。”上海博泰悦臻网络技术服务公司董事长应宜伦对搜狐汽车记者说。
IT企业想造车尚须时日
对于新的规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流通研究室主任王青博士在搜狐汽车独家采访时表示,总体来说,《暂行规定》更符合目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特点,对比2007年国家出台的问句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他也强调,虽然“入口”已经打开,但是对于一些新兴的“非汽车企业”获得“准入”还是具有诸多困难的。
“首先要明确一点,本次《暂行规定》对比2007年出台的文件有了很大的进步,它进一步符合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特性,为非汽车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途径。”王青博士表示。
2007年12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曾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在该文件中,燃料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开发和制造被一并列入鼓励产业目录,但仅限于汽车生产企业,没有造车资质的IT或零部件企业,即便想生产电动车,要么选择与有资质的车企合作,要么只能“望洋兴叹”。
不过,即便新的政策为非汽车企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入口,但IT企业要想造车,也不是那么容易,政策明确规定,需要“有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
此外,在《暂行规定》中还有一项“投资项目的基本要求”,即需要具备“与产品结构、生产纲领相适应的车身成型、涂装、总装等整车生产工艺和装备”。
“光凭这一点很多企业就不够资格了,这需要很多钱,不是一般企业可以承担的”,
王青告诉搜狐汽车,“不否认IT企业会成为未来的主导,但就目前来说IT企业造车还有一些困难。在国外,比如特斯拉等企业都是拥有核心关键的技术,其他都是与别人合作的。目前,在我国现阶段,IT企业没有核心的技术,想要破土而出还是比较困难的。”
《暂行规定》中尚未明确的地方
不过,目前正在积极争取新政“准入资格”的上海博泰悦臻网络技术服务公司董事长应宜伦似乎并不担心。
“因为我们生产的是适合中国未来发展的汽车,在新能源方面,未来10年增程式电动汽车有可能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应宜伦满怀信心的对搜狐汽车记者说,目前我们已经与一家很有实力的新能源企业合作,我们与特斯拉最大的不同是,特斯拉不是智能汽车也没有新能源,而我们生产的电动汽车更加地智能。”
此外,在新的《规定》中还有一些模糊的细节,首先,这个“准入”是指可以获得具体生产汽车的资格,还是具有“研发和销售汽车的资格”这两者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当然,具有“研发和销售汽车”的资格更为重要。
第二,“非汽车企业”的范围,是否包含汽车零部件企业,更为确切的说法是“非整车制造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