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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免购置税 工信部8月底出目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07  来源:第一电动网  浏览次数:451
核心提示:工信部8月5日召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召开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宣贯会,明确了可享受购置税免征的新能源车型的政策要求
 工信部8月5日召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召开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宣贯会,明确了可享受购置税免征的新能源车型的政策要求和申报流程,并开始接受车企的申报。工信部将据此在8月底前推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下称《免税目录》)。

    此《免税目录》是不是就是车企、消费者期盼已久的新能源汽车国家统一目录?有车企代表问,如果我在北京购买插电式混动车型,而该车型在北京是不能享受新能源汽车待遇的,是不是就不能享受购置税免除?工信部装备司汽车处副处长佘伟珍回答称,“(国务院)指导意见已经很明确,(实施)国家统一目录。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了,新能源车是这几种车,免购置税肯定是对国家所有发的目录。”旋即又说,“我们这个目录发完了,新能源汽车就是这个目录,统一的目录。如果你们发现问题,可以向我们反应。”以此推断,《免税目录》就是国家统一目录或者统一目录的蓝本,差别只是进口新能源汽车的权利需要明确。

    工信部要求,8月12日前申请第一批《免税目录》的各车企需提供申请报告纸质版,首次申报须同时提交企业相关资格证明,申请报告还需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承诺书、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网点、申请车型基本情况四份资料。纸质资料通过审核后,企业获得“申报系统”账号密码,然后登陆“申报系统”网站在线填报车型信息。首批《免税目录》的申请需在8月18日之前网上提交,预计在8月下旬发布,原则上1-2个月会更新一次,但具体还要根据申请情况而定。具体的流程和申请报告会在装备司的网站发布。

 《免税目录》范围包括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国产品牌和进口品牌申请报告的审核标准保持一致。不包括使用铅酸电池为动力电池电动汽车。对纯电动车、燃料电池车的续驶里程和插电式混动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都有详细指标。

    对于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标准,如果与原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下称《推广目录》)检测标准相同的项目,原有的检测报告继续有效,新增的条目需要重新递交检测报告,充电接口通讯协议标准如果企业是按照国家标准设计的,企业可以自行勾选通过,后期补交检测报告。不同的零部件可以由不同检测机构分别出具报告。

    此次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免税限额不设置上限。

    机动车合格证的电子信息增加“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企业申报添加电子免税标示。工信部审核通过后传送国家税务总局。

    《免税目录》采用动态更新方式,《免税目录》审核标准有变化会重新审核已经进入《免税目录》的车型。

    工信部装备司汽车处副处长佘伟珍还表示,原来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不少车型都是车企为了宣传效果申请的,具体的推广效果却无从得知。新进《免税目录》车型的产量、销量数据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都有具体数目,以后还会将这些数据定期公布出来,从而达到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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