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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经营 福建福清叫停四轮电动车销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30  来源:东南快报  浏览次数:842
核心提示:公开售卖的四轮电动车,均未标明生产厂名和厂址,甚至无法当场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5月20日,在福建省福清市这一销售企业
公开售卖的四轮电动车,均未标明生产厂名和厂址,甚至无法当场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5月20日,在福建省福清市这一销售企业被福清工商及公安部门叫停。

    20日上午,福清高山工商所、高山派出所联合开展机动车销售市场专项检查。检查人员对福清煦谙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销售的9部所谓四轮“电动观光车”、“电动车”、“四轮车”上均未标明生产厂名和厂址,部分甚至现场无法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执法人员当即依法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先行登记保存现场待售的9部四轮电动车,并限期提供车辆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证据。按标价计算,上述四轮电动车货值金额合计近30万元。目前,该案正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据了解,目前国家有关部门还没出台此类四轮电动车的标准,完全由厂家自主生产,难以确定其安全性是否有保障,目前此类电动车不能合法上路行驶,市民购买四轮电动车须谨慎,以免购买后无法上路使用,给自己带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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