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新建建筑的配套充电设施将率先在主城布局,其他区县试点示范、高速公路沿线和旅游景区同步推进。到2020年,主城将按服务半径每1公里提供1座公共充换电站,累计建成不少于30座公共充换电站;其他区县的城区至少建1座公共充换电站;每个重点旅游景区至少建1-2座公共充换电站;凡具备安全条件的加油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要实现充换电设施全覆盖。
另外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及超市、卖场等公共建筑场所的停车场,《方案》要求通过改造、加装等方式,争取到2020年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量10%的比例,提供充电基础设施。
重庆市经信委汽车处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国内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年产能将达200万辆,累计年产销超过500万辆,将占乘用车市场销售总量的20%,因此新建建筑配套汽车充电设施不仅必要,而且配备数量还应适度超前。
他表示,目前主城部分新建商场虽然已开建充电停车位,但由于停车位充电桩缺乏统一建设标准,存在设计上的不足,再加上缺乏明显标识,部分电动汽车停车位处于半闲置状态,还有部分新建住宅小区尚未建设电动汽车停车位,这些“短板”都需逐一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