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太原市的纯电动出租车更新超过九成。今后,“的哥”为爱车充电将更加方便,山西省政府发布《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将优先发展太原、晋中、晋城3个电动汽车基础设施推广重点城市的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其中太原市将在五年内配建102个充电站、5万个充电桩。
电动汽车受认可
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3768辆,已投运充(换)电站9座,分散充电桩400余个,正在建设的公交换电站2座。根据预测,2020年末,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20万辆,其中公交(含客运)、出租、物流环卫等专用车辆超过3.9万辆,公务及私人乘用车保有量超过16.1万辆。
优先建公交出租充电站
为满足电动汽车的充(换)电需求,五年内,全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总投资预计超过52亿元,其中充(换)电站投资24亿元,充电桩投资28亿元。到2020年末,全省将建成由343座集中式充(换)电站、19万个分散式充电桩。其中,优先建设公交车、出租车及环卫与物流车辆等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设施,建设超过95座公交车充(换)电站、 52座出租车充(换)电站、66座行业专用车充电站。
此外,结合省内高速公路网,建设城际间快充电站60座,到2020年末实现以太原为中心与华北地区互联互通的充电网络,以满足城际出行需要。高速公路服务区单方向每80公里内充电服务站点不超过两个。
出租充电站可对外开放
我省将根据电动公交车的更新进度,适度超前建设公交车充(换)电站。新建公交车场站同步开展配套充(换)电站建设。到2020年,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公交车场站比例不低于60%。出租车的电能补给以出租车专用充电站为主,以城市公共充电设施为辅。依托出租车服务中心场站、交通枢纽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建设适量的出租车充电站。此外,鼓励出租车充(换)电站对社会公众开放。各级政府机关和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要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新建住宅须配建充电桩
我省将保障居民用户充电设施建设。其中,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或产权所有人,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充电服务企业,为业主或车位承租人提供充电设施及相关服务。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通过改造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提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车库必须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充电设施建设开“绿灯”
今后,我省将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充电设施建设用地供应。个人在自有停车库(位)、各居住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等手续。在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停车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