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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企业目录第四批已出 日韩企业无缘是因哪些关键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2  浏览次数:528
核心提示:有人表示,三星之所以无缘电池目录,可能是因为除产品检测符合要求之外,还需要满足本地建厂以及配备研发人员等要求,所以三星无法达标。其实三星无法达标的主要原因应该是股权结构的问题。
       电动汽车资源网从工信部官网获悉,6月20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公示名单发布,31家单体企业、1家系统企业入选。之前被广泛关注的日韩电池企业依旧未见踪影。

此前,补贴与电池挂钩的政策,要求新能源汽车使用的电池必须来自该目录的电池企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汽车产品,国家已给出相应时间更换电池。正因如此,众车企对于所用电池进入目录充满期待,但广泛关注的日韩电池企业未能进入第四批电池目录

外资企业申报需要具备哪些关键条件?

根据《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基本要求第一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这一条的关键其实在于“符合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要求”。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是什么要求呢?

《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最早发布于1994年,按照规定,生产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产品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这项强制执行的政策在执行了十年之后,相继在2004年和2009年被进行调整。2004年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以及2009年修订后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显示,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中外合资生产企业的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能量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 次,外资比例不超过50%)。实联长宜营业本部副总李泰安就表示,外资企业要进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

有人表示,三星之所以无缘电池目录,可能是因为除产品检测符合要求之外,还需要满足本地建厂以及配备研发人员等要求,所以三星无法达标。其实三星无法达标的主要原因应该是股权结构的问题。

李泰安表示,为了能够进入电池目录,实联长宜目前台资控股比例已经低于50%,目前已经完全合符进入标准,正在准备申报第五批电池目录。

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实联长宜淮安科技有限公司原本是由台玻集团投资兴建的独资企业,而台玻集团是于1964年由台湾工业家林玉嘉先生在台湾创立的。根据我国政策,港资、台资也是按外资对待的。

第四批共32企业入围 累计57家

此前,工信部已公示5家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截至目前,一共有57家企业入选目录。

电动汽车资源网注意到,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进行了企业类型变更。

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原是美国德克萨斯州休斯敦的微宏公司(Microvast, Inc.)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其企业类型为外国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变更为中外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经由100%的外企独资变成为微宏公司占比48.9%与湖州宏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占比51%的中外合资企业。

可以说,受制于国家政策的限制,外资电池企业需要选择另辟蹊径的方式才能获得进入目录的资格。

电池目录退出机制应严格执行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动力电池企业也越来越多,动力电池质量也良莠不齐。国家之所以将动力电池目录与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挂钩,意在于提升动力电池质量和技术,并且淘汰那些没有竞争力和小产能的企业,以规范市场行为,提升市场竞争力。但实际上又能否达到这一目的呢?

据统计,目前国内动力电池企业约130家,2016或增至150家,而进入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目前已有57家。同时,电动汽车资源网从相关渠道获悉,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发布之后,本年度,将还会有第五批及第六批公告。

“今年还会有两次申报机会,这将是一个大锅饭的名单,大部分企业都有饭吃。”一名资深业内人士表示。

有业内人员表示,个别企业在进入目录之后表现松懈,没有做好质量监管或生产安全工作,且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已经暴露出问题,但企业依然在电池目录当中。

根据《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的将撤销其公告资格:

1.填报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3.不按要求提交年度发展报告的;

4.不能保持规范条件的;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

6.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撤销公告资格的,将提前告知有关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撤销公告资格的企业,3年内暂停受理公告申请。

有业内人员就表示,电池目录退出机制并没有严格执行,“某企业的电池烧了不少车,并且确定是电池存在问题,依然在电池目录里,这在全世界都是个笑话”。

电动汽车资源网认为,如果期望用电池目录来规范市场行为,提升市场竞争力,在加强准入审核的同时,也应该严格执行退出机制。除了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审核准入,也应该根据《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有关条例撤销存在问题的企业的公告资格,这将是悬在进入电池目录的企业头上的一把刀,使之始终保持忧患意识,避免其“躺在安乐窝里吃大锅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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