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截至目前,共有2家企业的23款新能源汽车车型通过深圳市2016年首批备案。
通过备案的2家企业分别是深圳市智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深圳普天新能源汽车营销有限公司。深圳市发改委表示,依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发改﹝2015﹞1311号)和《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15﹞2号)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核,上述2家企业符合备案要求。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于2015年11月底正式发布。根据该办法,申报备案的企业是指在深圳注册的整车生产企业,或外地整车生产企业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销售子公司。
盖世汽车·新能源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深圳市智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是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深圳普天新能源汽车营销有限公司是普天新能源汽车(山东)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申请备案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同时在本市具备5个及以上分布合理且满足市场需求的标准维保网点。此外,备案企业拟在深圳市销售的车型,需同时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公告目录和免税目录。
而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资金申请对象为:(一)本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或非本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销售子公司;(二)经备案的本市充电设施运营企业;(三)自建自用充电设备的本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
显然,本次通过备案的2家企业属于第一类申请对象。此意味着,宇通客车的22款新能源客车车型和普天的1款新能源专用车在深圳销售将享受当地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