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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今后新增或更换物流车辆 新能源汽车不低于3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02  浏览次数:421
核心提示: 新能源电动公交车、私家车见得不少,但受续航里程的限制,电动货车却难得一见。昨天,南京市200辆电动货车在河西政务大厅报
          新能源电动公交车、私家车见得不少,但受续航里程的限制,电动货车却难得一见。昨天,南京市200辆电动货车在河西政务大厅报上了“户口”,这也是南京市首批大规模申报营运证的新能源货车。根据南京市6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今后新增更新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能低于30%。


汽车从事货运,必须要在交通部门取得营运资质。昨天上午,南京安力新能源科技公司负责人金邦建,带着他的200辆电动汽车信息和申报材料,来到市政务大厅申请货运营运资质。


据了解,虽然南京市之前也有从事货运的新能源汽车,但是一次性申报200辆,这么大规模还是第一次。“这200辆电动车全部都是东风面包车,与普通货车相比,电动货车节能环保,走街串巷从事货运,也不用担心有污染,应用非常广泛。”金邦建说,目前国家大力推广电动车,补贴政策很好,一辆车原价15万元,补贴后仅需4万元左右。因为电动货车续航里程只有300公里左右,这批电动车将全部投入城市物流货运,如商品快递、超市配送等,路程不长,随时可充电。


“以往要20天才能领到200辆货车的营运资质,考虑到电动货车要申请购车补贴和投入营运的需要,审批2天后就能拿到了。”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说,这些审批流程的加快,也是为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物流行业的应用。


据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办公室统计,截至11月底,全市已发展各类新能源汽车6044辆,其中公交车2305辆、出租车940辆、小汽车747辆、环卫车100辆、物流专用车413辆等。年底前,我市还要发展新能源汽车1000多辆,达到总数7215辆。


为了鼓励运输行业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对使用新能源汽车从事营业性运输并达到集约规模的,管理部门还将在市场准入、许可延续、车辆更新上出台具体政策加以支持。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及融资租赁经营企业,采取多种手段降低运输企业一次性购车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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