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这个字眼,如今已是“大宝天天见”,然而其销量却难见起色。宁波作为我国40个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之一,其推广成果也并不乐观。
近日,宁波公布了2015年度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通知,仅有2家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销售的11辆新能源汽车通过审核,下达补助资金共41.46万元。补给谁?怎么补?这成了市民关注的重点。
以宁波为例,可享受补贴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工信部相关目录,在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审批通过、并在本市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今年7月29日,宁波发布了第一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的通知,共有10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共计52种车型通过审核备案。
目前,宁波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补助政策适用区域仅限海曙区、江东区和江北区。其余县(市)区,由当地参照《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暂行办法》政策实行。补助对象是包括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的消费者。消费者须前往宁波已备案的10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购置。购置时,直接按扣除补贴后的价格购买新能源汽车。
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标准,宁波市本级及“老三区”地方财政补助在中央财政购置补助的基础上给予1:1配套,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其中,个人、单位(社会团体)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按属地由市本级财政与“老三区”财政各承担50%。单位(社会团体)团购5辆(含)以上新能源汽车的,每辆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
然而,即使在国家与地方的双重补贴之下,依旧不能掩盖新能源汽车的不足。
首先,宁波的公共充电桩个数少,高速公路服务站的充电桩仅为个位数,而自建充电桩又受空间限制。另外,目前的纯电动车与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大部分为锂电池,成本居高不下。撇除补贴后,价格仍可比肩市场上的中级车。其次,锂电池的运行需要一套精密的系统,其充电也需要短时间大电流,家用电线无法承受如此大负荷。从这些角度看,新能源汽车销售遇冷,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宁波在新能源汽车方面的探索并未因此止步。如宁波八秀新能源有限公司研制的电动汽车,该车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经实况路试,在平坦路面以40km/h匀速行驶时,续航里程达200km,且百公里续航只需5度电,单体电池使用寿命20年以上(4000次循环使用后容量还保持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