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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印发淮北市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8  来源:群岛传媒 csanlun  浏览次数:538
核心提示: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6月12日

 

 

淮北市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依法取缔、有效整治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销售、上路行驶和非法营运工作,维护城市客运管理秩序,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底,在全市部署开展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县区同步、疏堵结合、依法取缔”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立足管理职能,从检验认定、广泛宣传、市场禁售、路面禁行等环节入手,通过综合施策、集中整治,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取缔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销售、上路行驶和非法营运等行为。

二、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11日—30日)。

1. 发布通告。市政府召开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本方案和《关于禁止违法销售和使用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通告》。

2. 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大规模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综合整治的措施和取缔步骤,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理解和支持政府的整治行动,从而自觉做到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电动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7月1日—31日)。

1. 整治销售市场。对电动车销售市场和经营户进行清理整顿,责令停止违法销售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切实堵住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销售的源头。

2. 规范残疾人代步车管理。对全市所有残疾人代步车进行清理,重新体检确认,实行编号管理,坚决纠正、制止和查处驾驶残疾人代步车从事载客营运活动。

3. 集中路面查扣。多部门联合上路执法,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依法查处载人电动车违法行驶和非法营运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8月1日—12月31日)。

制定并落实常态化防控和监管措施,加强定期调度,转入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弹,确保取得实效。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  负责组织本级市场监督管理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源头禁售工作;对本辖区内载人电动车车主和从事非法营运人员进行摸排登记,掌握底数,并逐一上门宣传政策、思想动员;开展就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引导、扶持、帮助相关人员实现再就业;及时化解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路面禁行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和媒体,组织实施全市综合整治宣传工作。

(三)市残疾人联合会  负责组织残疾人体检,重新对残疾人代步车资格进行认定;制定并实施好残疾人代步车辆管理办法;落实好残疾人优惠政策;配合县区政府做好从事非法营运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和社会稳定工作,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适度开发就业岗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等特殊群体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提升该群体的就业能力,并将其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市质监局的属性认定,做好禁止销售的源头监管工作;依法调查处理经营者在销售载人电动车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行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等,责令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停止销售,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六)市质监技术监督局  负责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国家标准,对市场销售的载人电动车进行属性认定。

(七)市信访局  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的接待、疏导、分流工作,协调工商、质检、交通、公安、残联、人社及县区政府做好上访接待处理工作;协助处理有关群体性事件。

(八)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做好依法查处载人电动车非法营运工作;配合开展集中路面查扣行动。

(九)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负责对全市载人电动车户外广告、门头广告开展集中清理;配合开展集中路面查扣行动。

(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对活动中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十一)市公安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制定载人电动车路面执法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牵头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负责下肢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辆登记上牌工作;制定社会稳定工作预案,处置突发事件;依法严厉打击妨碍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良好的社会治理秩序、事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容易反弹。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务必要整治、务必要整治好的工作信心,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有关负责人任成员的淮北市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宣传教育、源头治理、路面执法、就业帮扶、信访维稳、督查督办六个职能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指挥与协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包保责任制,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政策宣传、入户调查、思想劝导、推荐就业、社会稳定等工作。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统一口径,把握导向,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组织基层干部深入细致地做好载人电动车车主、营运人员及相关群体的思想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做好维稳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取得各界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附件:淮北市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淮北市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谌  伟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家忠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韩海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施立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公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唐世军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  雷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王永飞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

张永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刘学清   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自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甄善权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复议办主任

刘  松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曹崇君   濉溪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曹  梅   相山区政府副区长

郑晓野   杜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邓顶宇   烈山区政府副区长

邀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王合军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永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松、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副处长栗辉、市城管支队支队长鲍广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戚贤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杨浩、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朱忠慧任办公室成员。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管、工商、质检、残联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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