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6月12日
淮北市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依法取缔、有效整治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销售、上路行驶和非法营运工作,维护城市客运管理秩序,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底,在全市部署开展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县区同步、疏堵结合、依法取缔”的原则,各相关部门立足管理职能,从检验认定、广泛宣传、市场禁售、路面禁行等环节入手,通过综合施策、集中整治,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取缔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销售、上路行驶和非法营运等行为。
二、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11日—30日)。
1. 发布通告。市政府召开综合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本方案和《关于禁止违法销售和使用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通告》。
2. 宣传发动。组织开展大规模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综合整治的措施和取缔步骤,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理解和支持政府的整治行动,从而自觉做到不购买、不使用、不乘坐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电动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7月1日—31日)。
1. 整治销售市场。对电动车销售市场和经营户进行清理整顿,责令停止违法销售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切实堵住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违法销售的源头。
2. 规范残疾人代步车管理。对全市所有残疾人代步车进行清理,重新体检确认,实行编号管理,坚决纠正、制止和查处驾驶残疾人代步车从事载客营运活动。
3. 集中路面查扣。多部门联合上路执法,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依法查处载人电动车违法行驶和非法营运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8月1日—12月31日)。
制定并落实常态化防控和监管措施,加强定期调度,转入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弹,确保取得实效。
三、职责分工
(一)各县区政府 负责组织本级市场监督管理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源头禁售工作;对本辖区内载人电动车车主和从事非法营运人员进行摸排登记,掌握底数,并逐一上门宣传政策、思想动员;开展就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引导、扶持、帮助相关人员实现再就业;及时化解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路面禁行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和媒体,组织实施全市综合整治宣传工作。
(三)市残疾人联合会 负责组织残疾人体检,重新对残疾人代步车资格进行认定;制定并实施好残疾人代步车辆管理办法;落实好残疾人优惠政策;配合县区政府做好从事非法营运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和社会稳定工作,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适度开发就业岗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等特殊群体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提升该群体的就业能力,并将其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市质监局的属性认定,做好禁止销售的源头监管工作;依法调查处理经营者在销售载人电动车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行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行为,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等,责令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停止销售,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六)市质监技术监督局 负责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国家标准,对市场销售的载人电动车进行属性认定。
(七)市信访局 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的接待、疏导、分流工作,协调工商、质检、交通、公安、残联、人社及县区政府做好上访接待处理工作;协助处理有关群体性事件。
(八)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做好依法查处载人电动车非法营运工作;配合开展集中路面查扣行动。
(九)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负责对全市载人电动车户外广告、门头广告开展集中清理;配合开展集中路面查扣行动。
(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对活动中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十一)市公安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制定载人电动车路面执法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牵头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负责下肢残疾人专用代步车辆登记上牌工作;制定社会稳定工作预案,处置突发事件;依法严厉打击妨碍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良好的社会治理秩序、事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容易反弹。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务必要整治、务必要整治好的工作信心,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有关负责人任成员的淮北市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宣传教育、源头治理、路面执法、就业帮扶、信访维稳、督查督办六个职能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指挥与协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包保责任制,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政策宣传、入户调查、思想劝导、推荐就业、社会稳定等工作。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统一口径,把握导向,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组织基层干部深入细致地做好载人电动车车主、营运人员及相关群体的思想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做好维稳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取得各界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附件:淮北市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淮北市载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谌 伟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家忠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韩海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施立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公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唐世军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 雷 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王永飞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
张永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刘学清 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自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甄善权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复议办主任
刘 松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曹崇君 濉溪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曹 梅 相山区政府副区长
郑晓野 杜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邓顶宇 烈山区政府副区长
邀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王合军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永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松、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副处长栗辉、市城管支队支队长鲍广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戚贤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杨浩、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朱忠慧任办公室成员。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管、工商、质检、残联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