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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本月起实施政策补贴 鼓励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2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浏览次数:436
核心提示: 以后在北京乘坐出租车,一不留神可能就会坐上一辆纯电动汽车了。 记者日前获悉,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
       以后在北京乘坐出租车,一不留神可能就会坐上一辆纯电动汽车了。

       记者日前获悉,为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深入实施机动车结构调整减排工程,加快出租汽车淘汰更新步伐,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对出租汽车提前报废或更新实施相关鼓励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北京市将以财政补贴鼓励出租车公司更新出租汽车为纯电动汽车。这一补贴是在原有国家和地方两级补贴以及免购置税政策之外新增的。

       《通知》提出,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提前报废的出租汽车给予政策支持。具体措施为:凡2015年5月1日前注册登记且使用年限不高于7年的出租汽车提前报废的,每车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贴。车辆报废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注销决定书》开具时间为准,补贴审核拨付按照市环保局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补贴审核拨付程序执行。

       根据《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出租汽车更新为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车型目录,且符合本市出租汽车车型标准的纯电动汽车给予政策支持。具体措施为:凡2015年5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出租汽车,更新为符合上述要求的纯电动汽车,在国家、地方财政按照1:1比例予以购车补贴及免征车购税的基础上,对纯电动出租汽车新车购车价格与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确定的普通汽油出租汽车各车型新车平均价格的差价予以补贴,差价不高于5万元的,予以全额补贴;差价高于5万元的,每车予以5万元补贴。

       出租汽车企业和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凭购车发票和车辆运营证件,每年1月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上一年购置纯电动出租汽车补贴。

       《通知》还要求,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快充电桩建设,重点选择在出租汽车扬招站、交通枢纽等区域建设分散式快速充电桩,并充分利用出租汽车企业现有停车资源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负责研究制定纯电动汽车充电电价和服务费标准。
 
       另外,北京市科委和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鼓励、引导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不断提高电池使用寿命和车辆技术性能,进一步降低纯电动汽车生产成本和售价。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10个远郊区县中已有9个运营电动出租车,超过2000辆。今年年初,又有500辆纯电动出租车投放北京城区,由北京银建新能源出租车有限公司经营,示范车辆为北汽新能源EV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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