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车”大家都知道,这种“李鬼扮李逵”的事多出现在汽车和摩托车身上,但随着各地严查无牌和超标电动车上路,电动车号牌竟然也有套牌的了。
近期,南昌交警针对逐渐增多的电动自行车假牌、套牌违法行为开展“清牌”行动,集中对电动自行车假牌、套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共查处此类违法行为3000余起。
去年8月份扬州交警在执勤的过程中,就曾发现过超标电摩挂的电动车非机动车号牌。车主购车后发现电机功率等超标,申领不到号牌,为逃避交警执法,就网购买了一张假号牌来逃避检查。
造成目前出现套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很多超标电动自行车上不到车牌,就去网上买假牌或套牌;
二是、买车时直接带牌照猫腻多;
三是、与机动车套牌的处罚标准相比,电动自行车套牌违法成本低,这也是造成许多超标车辆用假牌、套牌上路的原因。
交警提醒:
如正在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是购买的二手车,需尽快核查车牌信息,切勿使用伪造或套用他人的电动车牌照。对查处的假牌、套牌电动自行车,交警除罚款外,还将对涉嫌伪造、使用假牌、套牌的车主曝光,抄告相关社区、单位,并列入不诚信交通体系名单。
小编存疑:
但目前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套牌处罚各地规定都不相同,小编对此类违法行为到底应如何处罚还是心存疑问。
以上海市2019年实施的道路交通条例为例,套用他人非机动车牌照上路行驶的,被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最高可罚1000元;《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体例》第33条则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的,对行驶证、号牌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其他城市也多以扣车罚款为主,没有一个全国范围内通用的法律法规。
小编提醒:
消费者买车要到正规的商家购买符合规定的车辆,并到交警部门登记上牌,切勿贪图方便或心存侥幸,借用他人牌照违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