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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发展倍受重视 消费环境得以改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3  来源:汽车与配件  浏览次数: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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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在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和宏观政策效应不断释放的共同作用下,汽车行业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产品结构调整和更新步伐持续加快,产销增速呈逐月增高态势,全年汽车产销均超2800万辆。

 

2016年,汽车行业一批新的政策法规陆续颁布实施或取消,对于行业及企业来说,有推动也有束缚;对于消费者来说,有益处也有规范。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汽车行业共出台相关政策107项,涉及宏观政策、产业政策、节能环保、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汽车进出口、税收政策及消费政策七大类。政策出台数量较2015年增长62.1%,其中,消费环境政策、新能源汽车政策及宏观政策的数量同比增长较多。

2016年出台的汽车行业相关政策中,数量占比排在前三名的政策类别分别为消费环境、新能源汽车及宏观政策,由此可见,国家对汽车消费环境的改善及对宏观形势导向的重视;《中国制造2025》将节能与新能源建设及汽车强国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因此,有关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近两年一直在相关政策中占比较高。2016年,消费环境、新能源汽车及宏观政策出台的数量分别为38项、19项和18项,占全年政策出台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5.51%、17.76%和16.82%。

2016年,一系列相关政策引导着我国汽车行业走向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未来。通过盘点2016年影响我国汽车产业的重要政策,力求窥见产业未来发展的风向标,为行业企业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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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政策频出 为汽车业营造出良好的发展环境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因此,出台对汽车业有影响的宏观政策数量较2015年多了3倍有余。综观所出台的宏观政策,用几个词语可以概括政策体现的关键内容,即能源技术革命、创新体系建设、新兴产业规划、智能制造四大类别。

1. 能源方面相关政策

2016年4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的通知”,“通知”提出推动实施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充分发挥能源技术创新在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2016年6月12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的通知”,其宗旨是为推动能源装备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2016年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中提及了充电设施建设方面的内容,规划明确将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发展。

2. 创新体系建设方面相关政策

2016年4月12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制造业创新中心等5大工程实施指南的通知》,力争通过政府引导,形成行业共识,汇聚社会资源,突破制造业发展的瓶颈和短板,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2016年8月19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意欲加快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2016年10月21日,工信部颁布《关于发布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重点项目指南的通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

3. 新兴产业规划方面相关政策

2016年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意见》。“互联网+流通”正在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具活力的领域,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有利于推进流通创新发展。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指出“十三五”时期,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4. 制造方面相关政策

2016年12月8日,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作为指导未来5年智能制造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化制造。

综观上述宏观政策内容,涉及的领域广泛、内容丰富,其中不乏有针对汽车行业有具体指导意义的政策,一系列相关政策的保障为汽车业营造出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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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汽车业未来五年发展目标

2016年以来,制造强国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十三五”时期将是《中国制造2025》十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关键期。2016年3月,中汽协制订出《“十三五”汽车工业发展规划意见》(以下简称《规划》)。参与“十三五”规划编制的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万里认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正在引发制造业的产业变革,影响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因此,未来中国汽车工业不再把扩大产能和规模作为战略任务,而是面临着担当先导产业、承担社会经济技术创新平台升级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

汽车“十三五”以绿色制造、智能制造为思路。《规划》提出发展目标,中国品牌、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成为关键词。《规划》提出八大任务,由技术创新、品牌提升及绿色发展引领。《规划》提出八项政策建议,以保证“十三五”规划中目标的实现。

继续加强对高排放车辆的环保达标监管

机动车排放是很多大城市大气细颗粒物(PM 2.5)的最大来源。随着汽车更多地进入普通家庭,尾气污染问题给城市环保提出了更高要求。2016年,国家相关部委继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格规范新生产机动车和在用车排放检验。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于2016年7月21日联合发布《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1月22日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2016年12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年12月29日,《关于加强二手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的通知》发布。

2016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对新生产机动车、在用车和二手车均提出排放检验监督管理要求,其目的是加快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水平、改善大气环境。建立健全环保检测制度的举措,对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有促进和引导作用。政策文件中推出一系列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的措施,为机动车拥有者提供便民、快捷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服务。

新能源汽车“骗补”引关注 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出现井喷式增长,累计销量已经达33万辆,同比增长34%,而此时电动车“骗补”问题也浮出水面。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1月20日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完善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16年9月,“骗补”案结果已核查出炉,72家车企涉入其中,涉及金额92亿元。国家相关部门采取了取消资质、追回补贴及以巨额罚款等措施,以示惩戒。骗补事件波及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

新能源补贴政策调整 启动补贴退坡机制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业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呈现较快的发展态势,2016年在新能源汽车发展史上是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市场和政策不断成熟和规范的一年。以2015年新能源汽车超过汽车产销量1.5%为标志,中国新能源汽车由导入期进入成长期,而发展动力已经到了由政策驱动,向市场、政策双驱动转型的时期。工信部部长苗圩强调对新能源汽车补贴将采取“退坡机制”,他表示,市场化的产品最终还要靠市场认可,政府补贴新能源汽车只是阶段性的措施,最后还要把新能源汽车推向市场。

2016年12月29日,财政部等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方案及产品技术要求》,新政通过调整补贴标准、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提高补贴门槛和健全监管体系等,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进行了改进与完善。

新能源汽车提高准入门槛 准入条件和安全成主题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翟国春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缓解能源压力的要求,也是使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新能源市场规模、技术、产品认可度都得到了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集中在企业与产品准入层面等方面。首先,我国目前新能源汽车企业有263家,但多数企业具有散、小、弱的特点;其次,新能源汽车事故发生的频率日渐提升。

为了治理散乱现象、加强安全监管、提高产业集中度,工信部于2015年8月启动2009版准入准则修订。2016年8月12日,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对产品准入标准、检测标准、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等进行修订。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工信部于2017年1月16日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此次《规定》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和范围,并将范围确定为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相较于多年前出台的“旧规”,新规进行了准入条件的严格限制。《规定》从三个方面强化了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安全要求。

相关政策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程的加快

近年来,我国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紧张、选址难、建设难、总量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为加快推进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5年12月制定《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于2016年1月正式发布实施。2016年1月11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及国家能源局制定的《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发布。2016年7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上述政策的出台,最终目的是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车发展瓶颈问题的解决。

加强对新能源汽车碳配额及新能源车积分管理

为了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健康、快速发展,改变我国汽车产业新局面,2016年8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表明《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开始试运行,2018年将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借鉴了美国加州ZEV政策,并结合中国已有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送审稿)》,增加了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相关条例,将两者合并实施对汽车碳排放进行管理。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汽车产品节能减排,工信部于2016年9月22日发布《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主要内容包括燃料消耗量积分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的核算、目标、管理等。其核心在于,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打通。让新能源汽车积分和传统汽车能耗积分产生关联,能更好地促进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力度。

上述管理办法旨在促进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解决补贴退坡问题。新管理办法一方面倒逼车企为了达到规定要求,必须加大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也让新能源汽车企业通过积分交易获得一定补贴,弥补补贴政策退坡带来的损失。

网络约车合法化 构建多样化出行体系

互联网创新驱动的发展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产业升级的重要路径,而互联网出行服务无疑是这一领域最突出的代表。互联网的新型约车平台,在业态上涵盖了出租车、专车、快车、顺风车、代驾等各种出行方式。但随着互联网出行领域服务创新的持续发展,随之而来的是激烈的竞争。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于2016年7月14日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7月26日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政发布后,网约车终于取得合法经营的地位,同时,网约车将与传统出租车在价格、营运车辆规格、营运规范等方面错位发展,形成差异化经营。新政会推动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促进出租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约车经营,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务。

政策助力汽车业破垄断 并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为预防和制止汽车业垄断行为,降低行政执法和经营者合规成本,推进科学、有效的反垄断监管,保护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业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于2016年3月23日发布,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未来,汽车供应商一旦实施固定转售价和限定最低转售价;限制销售地域和客户;通过保修条款对售后维修服务和配件流通施加间接的纵向限制;限制经销商和维修商的销售与服务能力等行为,将视为违法。《指南》主要关注汽车经销环节与汽车售后环节的垄断行为,明确禁止限制竞争效果非常明显的固定转售价和限定最低转售价。不过,新能源汽车推广期的固定转售价和限定最低转售价,仅承担中间商角色的经销商销售中的转售价格限制,政府采购中的转售价格限制及汽车供应商电商销售中的转售价格限制则可豁免。与此同时,汽车供应商不能实施地域限制和客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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