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政策原文: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粤发改能电〔2016〕63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履行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充电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协调加快推进本市行政区域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直有关单位积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广东电网公司等电网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做好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和全省统一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等工作。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我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