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将推广新能源公交车1471辆,折合标准车19972辆。推广纯电动物流车3330辆,折合标准车5994辆。推广应用总质量小于3。5吨的微型纯电动邮政快递车1120辆,折合标准车1680辆。推广应用续航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纯电动或插电式混合动力出租车1830辆,折合标准车1830辆。推广应用纯电动环卫专用车590辆,折合标准车885辆。同时在企业和私人领域,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灵活机动完成新能源标准车推广任务。确保新增或更新的公务车50%以上为新能源汽车。
当前,河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量和充电设施的比例为6.4∶1。河北省将加快统筹部署充电设施建设,目前《关于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已获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批复,并将于近期印发。
加快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支持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加快公交、环卫、机场通勤、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市优先选择在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公园、文体场馆、旅游景点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充电站。加快形成覆盖省内各市、毗邻省份高速公路和国道沿线城市的充电网络。
鼓励各客车企业加快新车型开发,进一步提高整车技术和工业设计水平,把纯电动客车打造成我省优势产品。加快长城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建设,重点发展纯电动轿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SUV乘用车,超前开发新能源智能汽车。重点发展物流、观光、环卫、市政等领域专用车,推动新能源专用车向技术含量高、专用功能强、特色品种多的方向发展。支持银隆新能源、神州巨电等企业加大技术攻关力度,突破先进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技术,尽快形成2家以上年产3亿安时先进锂离子动力电池的生产企业。重点发展电机、电控、充电设施等关键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