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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为小型电动车贴达标标识 消费者购车需认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19  浏览次数:466
核心提示: 在1月19日举行的2016山东省小型电动车产业新闻发布会暨企业座谈会上,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新闻发言人刘国增现场宣
          在1月19日举行的“2016山东省小型电动车产业新闻发布会暨企业座谈会”上,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新闻发言人刘国增现场宣读了“关于实施山东省小型电动车准入企业达标产品标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目前该《办法》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标识长什么样?


据了解,此次达标产品标识管理办法得以实施,是对山东小型电动车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直接体现。正式对外公布的小型电动车准入企业达标产品标识,指的是依据Q/3700SDQ-2014山东汽车行业标准,经过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达标验收的一种标识,属于山东省小型电动车准入产品符合性标识的范畴。


对消费者而言,面对鱼龙混杂的小型电动车产品,达标标识的使用让其在选择上多了一份保障。这个标识究竟长什么样,如何辨别,在小型电动车的什么位置能迅速找到呢?


根据《办法》得知,该达标产品标识正面为山东省小型电动车达标产品图样;背面为标识说明、小型电动车产品型号、企业名称、条形码、核发日期等内容,在标识的右下方均会加盖核发单位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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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消费者查找,根据《办法》要求,凡是列入《山东省小型电动车生产准入企业达标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达标产品,应当在产品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达标标识,标识要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位置,并在说明书中附有说明。


如何监管?


在探索小型电动车规范化管理上,山东可谓一直遥遥领先,并为全国小型电动车管理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如果说达标标识的管理办法实施让山东小型电动车规范化管理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那下一步如何在标识的使用上加强管理,让消费者真正受益呢?


根据《办法》规定,准入企业达标产品在使用标识的过程中,一旦达标产品主要参数发生变化时,企业需要重新申请、审查和备案。一旦达标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发生争议时,生产企业需要委托经过依法认定、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重新进行检测。考虑到整个市场的动态变化,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也会定期发布、变更达标产品目录,定期对生产企业使用达标标识的产品进行生产一致性的检查。


按照规定,严禁生产企业在未经达标验收的产品上使用达标产品标识,严禁伪造或冒用达标标识。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各种场合的产品宣传中也不得利用产品达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对有可能出现的违规使用情况,消费者可以直接向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进行举报。


违规使用如何处罚?


达标标识一旦出现违规使用情形,究竟会受到哪些处罚?就此,中国电动汽车网(www.cnev.cn)记者对《办法》进行了梳理。不难发现,如果在使用过程中企业对旗下未达标的产品使用达标标识,协会首先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未做改正的将予以警告、通报,并撤销其准入资格和产品目录。其中《办法》明确规定,对未办理达标标识登记备案或应办理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和停止使用达标标识;同时责令整改与停止使用标识的情形还包括企业私自印制产品达标标识,或者倒卖、互换达标标识。


而在所有处罚项中,记者也发现了一项极为严厉的处罚,堪称生产企业“紧箍咒”。按照《办法》第24条的规定,如果企业没有获得准入资格,但在产品生产及销售过程中滥用达标标识的,企业在两年内将不准申请企业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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