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2014年8月1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工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国家对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据顺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经办人冯先生介绍,公司原有交通车排量较大,十分耗油。在新能源车辆免征购置税的政策出台后,公司出于节能环保的考虑,决定购置一台新能源车作为交通车。刚刚获得免税的这辆厦门金龙客车,车载人数18人,最高时速100km/h,是一辆纯电动零排放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车除了在价格方面的优势外,又享受了国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节省了一笔不少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