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发展自用充电桩 破解新能源汽车“充电”瓶颈
小汪平时在江阳区蓝田街道一公司就职,为了方便上下班,他准备买辆车。在几个汽车经销商那里转了转,小汪看中了一款新能源城市越野,感觉都还不错,只是心里还有一个疑问,始终下不定购车的决心。
市民汪洋说到现在就担心一个问题就是现在充电桩没有普及,不太方便充电,以后能不能在小区都能够安上充电桩。
小汪的疑问也是大多数消费者面对新能源汽车时共同的难题。为了破解新能源汽车的“充电”瓶颈,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泸州市新能源汽车自用充电桩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对新能源汽车自用充电设施的充电条件确认、用电报装、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并要求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充电设施建设应给予支持和配合。相关管理细则自颁布之日起,试行期1年。
泸州市比亚迪忠山4S店总经理朱兵说到如果客户想要安装自用的充电桩,那么他在购车前要向我们提出安装需求,我们就会派专业的人员为他选点、建设,客户提车后就能实现在家门口充电。电价是居民电价中的合表电价。
与刚刚心动正准备下手的小汪比起来,家住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的刘国强已经提前一年享受到了新能源汽车带来的便利。早在去年9月,他就成为了全市首批购入新能源汽车的车主。
市民刘国强介绍说到一个月开车上下班基本上就二三十元钱,充满一次电大概能跑七十至八十公里,自己一般是晚上充,采取的是慢充,如果是快充的话,一般就是两三个小时。
自我市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以来,目前已建设有5个充电站、106根充电桩,截至11月30号,全市已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526辆,其中出租车250辆,公交车70多辆。根据规划,到2016年,我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将达到5000辆以上,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将达到560辆。据相关部门数据测算,5000辆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燃气汽车相比,每年可节约燃料成本1.9亿元,节约燃油约1.7万吨,天然气约2952万立方米。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规划和政策法规科科长冯弢向记者说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公共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同时也在探索自用车领域和物流车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正在探索分时租赁这种模式,消费者可以享受到以小时、天、月以及年来计时的相应的服务,在基础设施方面还要适度超前建设充电桩以及建设信息化安全维护管理的平台,有效对消费者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管理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