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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务用车 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3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9  来源:中国电动车网  浏览次数:428
核心提示:目前,合肥市推广新能源汽车总量居全国前列,今后新增或更新公交、公务、物流、环卫、出租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
 

 

目前,合肥市推广新能源汽车总量居全国前列,今后新增或更新公交、公务、物流、环卫、出租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

 

五年前,以安凯、江淮、奇瑞新能源等24家企业、高校、科研及金融机构等不同单位组成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合肥宣告正式成立。去年2月,江淮、奇瑞、安凯、国轩等16家单位强强联手,拟在合巢经开区打造产值过千亿的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逐步形成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上、中、下游配套体系。正是由于安徽新能源汽车企业这种“抱团”式发展模式,使我省新能源汽车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走在了业界的前列。

 

未来合肥还将加大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全市新增或更新公交、公务、物流、环卫、出租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外地品牌不低于30%。2015年,计划市内推广1万辆、市外推广2万辆。同时,合肥还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纯电动客车的“电池租赁”,并在私人领域推广新能源乘用车的“定向购买”模式。陈明义介绍,合肥将拓宽推广领域,加大电动物流车推广应用,对1.5吨以下电动物流车辆发放全市范围通行证,允许在一环以内和高架道路、立交桥上行驶。同时,探索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模式,支持公交、出租、公务车融资租赁模式,并探索区域公交电动化、电动社区等推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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