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今年南昌在城市物流企业中推广新能源车的总数量为80辆,要求购买用于开展城市共同配送。南昌市财政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照销售价格扣减国家、省级和市级补助后支付。南昌市财政的补助资金拨付对象为汽车生产企业或委托销售单位(不向南昌市以外地区拨付资金)。对纯电动专用车按动力电池容量补助,动力电池容量每1千瓦时补助标准为1400元(不包括铅酸动力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