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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说不限行还不够!北京电动汽车市场需要“组合特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08  来源:第一电动网  浏览次数:421
核心提示: 4月3日,清明小长假前夕。一则关于北京电动汽车将不限行的新闻突然公布,又一次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和消费者群体中引发了巨大波
       4月3日,清明小长假前夕。一则关于北京电动汽车将不限行的新闻突然公布,又一次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和消费者群体中引发了巨大波澜。这个消息成为了这几日小长假各个新能源汽车消费者群体热议的话题。

       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和自诩的“新能源汽车民间观察者”,也经历了从兴奋到冷静的过程。诚然,顺从民意,开放路权,无疑是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所能给出的对新能源汽车的巨大支持,但是这一举措能否立刻点燃北京新能源汽车市场,让新能源汽车消费同天气一样,迎来一场“小阳春”,从而走向火热呢?笔者认为,这一利好还难以充当起“临门一脚”的角色,并不是推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发生质的变化的“关键一招”。要真正获得消费者认可,还需要更多政策优惠的组合拳。

       自从2月27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5年工作措施》,提出“3月底前,市发改委、市交通委牵头提出新能源汽车免费停车等政策方案;市交通委、市科委、市发改委牵头提出新能源汽车减免过路费等政策方案,并加快有关方案的出台”后,市场和消费者群体就对北京市政府将对新能源汽车提供更多优惠产生了很大期望,一直在等待“减免停车费”这一靴子的落地。对于如何减免停车费,也有部分消费者存在着疑虑,认为可能性不大,表示细则很难制定,存在利益博弈;可能会引发停车场管理部门的反弹,拒绝新能源汽车进入;无法对车辆进行识别等。大家苦苦等了一个月,甚至用倒计时的方式等待具体细则的出台。然而直到3月31日,相关部门或媒体也没有透露政策制定究竟到了哪一步,是否出台了征求意见稿等。
 
       正当大家颇感失望的时刻,相关部门突然给了我们一个意外之喜,赶在长假结束前,通过官方媒体公布“为鼓励市民使用纯电动车,今年的限行措施有所改变,纯电动车将不受尾号限行影响,具体执行时间由交管局公布。”这一政策出台的目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三点:

       第一,这是对国务院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的落实和落地。早在201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出台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在这一《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毫无疑问,这一有关地区就包括最早施行机动车限购、限行的首都北京。在研究了半年多之后,为了落实好《指导意见》,国家交通运输部也与今年3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出“争取当地人民政府支持,对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这一婉转的提法,更是将姿态放在了平等协商的角度,对北京市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温情喊话”,希望北京市相关部门能尽快对新能源汽车“网开一面”,给予更多利好措施。在此之后,北京市“纯电动汽车不限行”正式公布,无疑是北京市政府对国家政策的一次具体落实,虽然落实的时间长了些,虽然落实的时候,根据“北京市的具体情况”,“打了一定的折扣”,将“新能源汽车”范围缩窄到了“纯电动汽车”,但这一姿态仍然是值得鼓励和支持的。

       第二,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和法治精神的尊重。在去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国家治理模式进行深刻变革。在今年召开的“两会”上,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对地方政府制定的限行、限购等减损公民的某些权利,扩大了某些义务的政策予以规范,让各地城市的限行、限购政策不能再随意出台。而北京市出台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并非法律规定,而是以政府文件形式出现的,被定义为“地方性临时措施”。在刚刚出台的继续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的公告中,明确将法律依据限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在这两个法案中,只有《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机动车限行给予了支持,其中第七十二条指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显然,根据条例规定,限行的目的只是为改善空气质量,而非去年公告中提出的目的是“为有效降低汽车污染物排放和确保首都交通安全顺畅”。因此,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纯电动车并不直接排放尾气,不属于应当限制的机动车种类,因此,纯电动车不限行当是应有之义。

       第三,这是对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的再次刺激。自去年新能源汽车摇号以来,北京市私人消费市场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并且随着指标的逐年增加,摇号人数却维持在较低水平。可以说,经过一年的实践,北京市新能源汽车相关管理部门已经发现,并不是他们所预料的那样,私人消费者,尤其是“刚需”找到了一条替代燃油车的新路,摇号人数会急剧增加,恰恰相反,消费者对纯电动车的接纳程度并不高,除了极少数“绝对刚需”和“新能源汽车爱好者”购车外,大部分潜在购买者和摇号者都在观望,等待更好的产品和政策。产品的上市需要厂家进行技术研发,而一点点的政策利好释放则体现了政府的不断试探,从去年延长第一批摇号的指标有效期限,到新能源汽车由“准入制”改为“备案制”,再到提出制定“减免停车费和过路费”方案,这次终于经过数度博弈,拿出“不限行”的利好,就是为了再次试探市场的反应,激活北京私人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

       那么这一政策是否能起到效果呢?笔者认为,可能会有一定影响,但不应期望太高。经过一年的市场培育和政策引领,可以说如今北京的“准新能源汽车”用户早非吴下阿蒙,对相关政策利好和面临的困难都有所了解,并不是那么好“忽悠”的。从消费群里就可以窥见一斑。某位长期新能源指标的朋友,一直声称“纯电动车不限行”后就购车。然而在这一政策真的到来时,她却犹豫起来,其理由无非还是那么几点:第一,纯电动车还是那么几款,虽然有技术更新,性价比仍未达到预期;第二,老旧小区安装充电桩依然困难,飞线充电方式又存在安全隐患;第三,纯电动车的弊病依然存在,续航里程尚未突破;第四,充电服务费用迟迟未定,高额车辆购置费用,公用充电费用加上停车费,使用成本优势并不明显;第五,不限行措施究竟是短期行为,还是长期措施,一年后是否还继续拥有路权并不确定;因此还是等等看吧,不要匆匆上了“贼船”。可以说,这一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与笔者的一些担忧也不谋而合。不限行的政策仍然处于“媒体热”,“消费者冷”的状态,虽然有一部分摇汽油车的消费者会为之一振,投入新能源汽车摇号的阵营,但仔细了解了相关政策和困难后,这些新增用户是否会成为真正的购买者,还是随波逐流,成为又一批“弃号者”呢,尚不得而知。

       笔者在此也建议一些从听说“纯电动车不限行”开始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小白”消费者,千万不要受有关媒体和厂商“软文”的忽悠,不必盲目摇号、抢购,在做决定前先了解清楚一些问题:首先要确认充电条件,是否拥有私人车位或可长期租赁固定车位,所在小区或工作单位是否支持安装充电桩,家庭住所及单位附近是否有较多的公用充电桩;其次,要根据日常出行半径合理选择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长不是唯一指标,够用的,性价比最高的才是最好的;最后,购车前,多做一些比较分析,通过在第一电动网等相关媒体上了解车辆情况及车主故事,更多地掌握车辆的一些真实信息,然后亲自去试驾比较,不被厂商拿出的“纸面数据”和4s店销售者“天花乱坠”的宣传所左右,这样才能更加理性地消费,成为同我们一样的纯电动汽车“先行者”。

       当然,这些担忧并不是否定相关部门政策制定的初衷,也不是质疑政策的效果,而是期望北京市新能源汽车相关管理部门能拿出更多利好,祭出“组合拳”,不要害怕利好措施太多,会引发新能源消费者数量的井喷,而是从长远角度考虑,给予消费者一个利好可持续的预期。例如,明确把插电式混合动力纳入新能源汽车范畴,给予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地补,允许其享受一部分纯电动车的特权;将纯电动汽车永久不限行法律化;给予纯电动汽车可以走公交车道等特权;在北京市境内高速免交过路费;给予老旧小区物业建设充电桩补助、奖励等优惠措施,鼓励物业支持电动车主安装充电桩或物业自建充电桩;降低或免收充电服务费,降低公用冲电成本;在商场、超市、旅游景区附近修建更多公用充电设施等;允许纯电动车主购车一定年限,换车时可置换为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等等。

       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当然步子不能迈的太快,但要实现新能源汽车“弯道超车”、天天都是“APEC蓝”这一宏伟战略目标,必须多管齐下,下一剂狠药,推动消费者把心动变为行动,不仅主动摇新能源汽车号,购买新能源汽车,而且主动将汽油车置换为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只有这样,才能迅速培育消费者市场,实现弯道超车,让雾霾成为永远的过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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