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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补贴细则 乘用车按国家标准1∶1给予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27  来源:中国证券报  浏览次数:505
核心提示:重庆市出台政策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给予补贴。按计划,将有1000辆新能源客车得到每辆16万元的补贴,2000辆其他新能源汽车将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补贴。
 近日,重庆市出台《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按计划,将有1000辆新能源客车得到每辆16万元的补贴,2000辆其他新能源汽车将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补贴。分析人士指出,随着众多地方政府力推补贴“红包”,201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有望实现高速增长。

地方政策积极推动

1月23日,重庆市发布消息称,当地将拿出2.67亿元用于补贴30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给予前1000辆新能源客车补贴16万元/辆,其余2000辆小型乘用车、物流车等按照国家补贴1:1给予补贴,最高可补5.4万元。除此以外,重庆市还计划建设综合充电站5座、快速充电站(桩)11座、慢充充电桩275个等充换电基础设施。

与几年前徘徊在艰难起步阶段相比,2014年新能源汽车迅速升温,主要得益于公车采购、免购置税、免费车牌等十余项对新能源汽车业大力推进的政策叠加。不过,伴随市场化推进,新能源汽车补贴逐步淡化和退出同样成为大势所趋。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进行的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即将结束,征求意见中提出,2017年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10%,2019年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再下降10%。

尽管补贴标准持续缩水将成为趋势,但新能源汽车仍然有望借助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实现需求端的迅速扩张。根据合肥市2014年12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购买纯电续驶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电动乘用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含省、市两级资金,国家和地方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其他类型按照20%给予地方配套补助。2014年11月,广州市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地方财政对车辆购置予以补贴,原则上按照与中央2013年补贴标准1∶1的比例确定最高补贴上限。

配套设施建设提速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国内共生产各类新能源汽车11.9万辆,其中2014年产量占比超过七成,并且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私人购买电动汽车的比重明显加大。

从2014年2月第二批新能源试点城市名单公布,到7月份明确新能源汽车在公车采购中的比例不得低于30%,再到对电动汽车充电电价优惠政策,以及9月起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实施和11月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奖励充电设施建设,2014年,一系列的支持政策,以及正在陆续扩大的汽车限购城市范围,都在从各个层面助推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不过,截至目前,新能源车销量仍与原定的2015年实现产销50万辆的推广计划差距甚远。国家电动车百人会成员王秉刚指出,“可供市场选择的产品种类和数量不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需要的矛盾突出。”

为此,各地正在加紧建设充电基础设施。1月15日,我国首条高速公路充电系统在京沪高速全线贯通,今后京沪沿线的电动汽车用户可以自由往来于各个城市之间。据了解,该系统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双向一共建了五十座充电站,平均50公里左右就有一座,每个站配有四个智能刷卡充电桩。除了京沪高速,今年国家电网还将相继开通京港澳、青岛至石家庄、沈海、沪蓉等多条高速公路充电系统,形成续行里程达9600公里的高速公路充电网络,覆盖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内全部重点城市。

 
关键词: 重庆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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