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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3  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  浏览次数:579
核心提示: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记者从环保部网获悉,做好废电池回收和再生等环节的污染防控,改善环境质量,环境部决定制定《废电池污染防
 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记者从环保部网获悉,做好废电池回收和再生等环节的污染防控,改善环境质量,环境部决定制定《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目前,已完成该文件的征求意见稿,现摘录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做好废电池回收和再生等环节的污染防控,改善环境质量,我部决定制定《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该文件的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6年3月4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冷飞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 姜萍

通信地址:北京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35398-811,66556217

电子邮箱:184319116@qq.com

传真:(010)84915209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6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pdf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为了引领污染防治技术进步,规范废电池收集、运输、 贮存、资源再生和处理处置的污染防治和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 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电池产业链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环境保护工 作中参照。本技术政策提出了废电池污染防治可采取的技术路线、 原则和方法,包括废电池收集、运输、贮存、资源再生和处理处置 过程的污染防治技术等内容,为废电池相应设施的规划、立项、选 址、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提供指导,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本技术政策所称废电池主要包括: 

1.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各种一次电池(包括锌锰电池、氧化银电池、锌空气电池、锂一次电池等)、二次电池(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等)、太阳能电池和燃料电池等。

2.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动力电池组(包)、模块或单体电池。

3.上述各种电池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 报废产品、过期产品等。

4.其他废弃的化学电源。

(四)废电池污染防治应遵循污染物从源头削减、过程控制与 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体现生态设计、绿色回收与资源 循环利用的理念。 

1.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利用销售 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系统,或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的再生铅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废旧铅蓄电池进行有效回收利用。企业 不得采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再生铅企业生产的产品作为原料。鼓励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机制,并与 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的再生铅企业共同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系 统。针对不同类型电池利用相关的财政税收制度激励和约束废电池 回收参与方,促进资源循环体系建设。

2.鼓励建立“物联网”型环保宣传和社会监督体系。引导公众 参与废电池的回收,提高废电池回收率,建立废电池污染的社会监 督举报机制。 

3.废电池再生应兼顾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原则,再生过程遵循 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控制污染物排放相结合、废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 化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4.鼓励废铅蓄电池回收过程的环境监管,利用“物联网”逐步 建立废电池回收信息数据平台,建立回收过程的污染防控体系。 

(五)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行业规范条件审核,鼓励铅蓄 电池再生企业达到一级清洁生产水平。到2017年,废铅蓄电池再生 过程的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铅的总回收率达到98%以上,重点区域铅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20%;到2020年,推动形成全 国铅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减少铅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电池的生产与使用 

(一)电池的生产过程应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添加与使用,鼓 励研发和生产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的新型电池或替代产品;电池生 产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应确保其进口的电池符合国家标准标注的标 识,明确标注电池回收标识、种类标识、有毒有害成分的含量等信 息;鼓励动力电池生产商设计时考虑电池的便捷性与拆卸性,便于 安全拆卸电池组(包)、模块和单体。 

(二)鼓励开展电池的环保宣传,以提高消费者环保意识;鼓 励消费者参与回收。经销商、零售商及其他销售渠道在销售电池的 过程中应设立明确标识,提醒顾客对废电池的回收。 

(三)电池使用过程鼓励消费者使用环境友好型电池。

 1.加强宣传和教育,鼓励消费者使用环境友好型电池,逐步替 代镉镍电池和含汞电池的使用。 

2.鼓励废电池的分类存放,避免和生活垃圾混合。禁止消费者 私自破损废铅蓄电池、废镉镍电池和废锂离子电池。 

3.消费者应向回收商、经销商、生产商的回收网点交付废电池, 经销商应将回收的废电池移交给正规的回收网点及电池处理企业。 

4.鼓励生产商研发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环保宣传与回收信息化技术。 

三、收集 

(一)废电池应分类收集。废电池收集箱应具有明显标识、耐 腐蚀、耐压、密封的特性。

(二)收集过程中禁止将废镉镍、氢镍、铅蓄、锂离子和含汞 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中。禁止私自打孔或破损铅蓄电池、倾倒酸液。 破损的镉镍电池和破损(或打孔)的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严 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铅蓄 电池应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进行无害化处 置。 

(三)鼓励研发人口密集区的废电池回收体系与信息化回收平 台;鼓励电池生产商、经销商和再生企业共同建立和完善差别化、 闭环逆向回收模式。 

四、运输 

(一)装运废电池的容器应使用不易破损、不易变形、耐腐蚀 的材料,以便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 

(二)在废电池包装运输前应检查其完整性,废铅蓄电池运输 车上必须有废电池运输标识;对于已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和镉镍电池, 需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废锂离子电池运输前应进行安全性检测,防止锂离子电 池芯和电池短路,安全措施采用单个独立绝缘包装或其他去电技术 进行预处理,采用封闭式车辆运输,车内采用格棚装置,杜绝外力 对电池的冲击,避免电池短路。 

(四)废二次电池运输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并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五、贮存 

(一)废电池分类贮存,不同类型废电池的贮存采用不同的环保标识和技术规范。禁止将废电池堆放在露天场地以免遭受雨淋水 浸;批量废电池贮存点不得放置其他物品,需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 及安全标识。 

(二)废锂离子电池贮存点应选择避光、阴凉处贮存,贮存点 环境温度不能超过40℃,每3-6个月定期清理,并检查是否存在泄露。 废锂离子电池贮存前应进行安全性检测或采用去电技术进行预处 理。 

(三)分开贮存完整与破损的废电池。破损的铅蓄电池应严格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仓储建设和管 理。 

(四)废电池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特殊情形需要延长贮 存的应当提前向环保部门申报。 

六、资源再生 

(一)推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废电池全组分循环利用技 术。 

(二)尚不具备废电池处理能力的地区,对已收集的一次性废 电池,由地方主管部门(市、县级以上)在垃圾处理区划分单独区 域,做好安全处理和防渗,进行独立贮存或填埋,达到一定数量后 再转移到具备废电池处理能力的地区妥善进行资源再生。

七、处理处置 

(一)废铅蓄电池、镉镍电池、含汞电池、锂离子电池再生处 理企业必需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运行。 

(二)新建、改造及现有以冶炼工艺为主的废电池再生利用项目,应配套建设有价金属综合利用系统。新建、改造以回收稀贵金 属为主要目的的渣处理项目,应有稳定的原料来源,应采用先进的 富氧熔池熔炼以及其他生产效率高、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 利用效果好的先进工艺及装备,满足清洁生产二级(含)以上水平, 并均应配备尾气脱硫系统、余热回收系统。 

八、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 

(一)鼓励研发以废电池为原料再生高品质材料的技术,以提 高废电池回收利用的附加值。 

(二)鼓励研发废锂离子电池在贮存、运输过程中便携式安全 检测技术。 

(三)鼓励研发先进的预处理(拆卸、破碎、热解、分选等) 技术,重点研发磁选、风选、浮选、重力分离等废电池分离技术, 研制智能化、自动化、高效、高识别分选分离设备;鼓励采用动力 电池模组分离装备,以实现动力电池模组分离的自动化、高效率和 高安全性,重点研发新型锂原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绿色、 环保、高效能电池的逆向拆解成套装备,推广经济化、定向循环使 用再生技术。 

(四)鼓励研发锂离子电池的隔膜、金属产品和电极材料再生 处理装备。 

(五)鼓励研发低污染、低能耗、全自动铅蓄电池再生工艺技 术和设备,鼓励研发含铅废气、废水及废渣中重金属高效去除及回 收处理工艺和设备,鼓励研发污染物快速监测、在线监测技术与设 备。

(六)鼓励推广干法铅回收技术及预脱硫-电解沉积全湿法铅回 收技术;鼓励研发低温强化熔炼及提取技术与设备、废铅蓄电池湿 法冶金产业化技术和余热梯级利用技术与设备。 

(七)鼓励研发适用于废电池运输过程中的防渗、防爆等安全 材料与装备。 

(八)鼓励研发废锂离子电池、废氢镍电池高效环保再生利用 工艺技术与装备。鼓励研发符合环保要求并经济可行的废一次电池 再生利用工艺技术与装备。

九、废铅蓄电池再生污染防治技术 

(一)废铅蓄电池拆解应采用机械破碎分选的工艺、技术和设 备,鼓励采用全自动破碎分选技术与装备,加强对原料场及各生产 工序无组织排放的控制。 

(二)再生铅企业应对带壳废铅蓄电池预先处理,废铅膏与铅 栅应分别熔炼。对分选出的铅膏应进行脱硫预处理或送硫化铅精矿 冶炼厂合并处理。熔炼工序应采用密闭熔炼、低温连续熔炼、多室 熔炼炉熔炼等技术,并在负压条件下生产,防止废气逸出。铸锭工 序应采用机械化铸锭技术。 

(三)废酸应回收利用,鼓励采用离子交换或离子膜反渗透等 处理技术;废塑料、废隔板纸和废橡胶的分选、清洗、破碎和干燥 等工艺应遵循先进、稳定、无二次污染的原则,采用节水、节能、 高效、低污染的技术和设备,鼓励采用自动化作业。 

(四)大气污染防治 铅蓄电池再生过程产生的铅烟、铅尘、酸雾应采取密闭负压收集,密封区域处于负压状态(-10Pa),并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铅及其化合物大气排放限值为 2 mg/m3。 

1.铅烟、铅尘应采用两级及以上处理工艺;鼓励采用袋式除尘、 静电除尘或袋式除尘与湿式除尘(如水幕除尘、湿式旋风除尘)等组合工艺技术处理铅烟;鼓励采用袋式除尘、静电除尘、滤筒除尘 等组合工艺技术处理铅尘。鼓励采用高密度小孔径滤袋、微孔膜复 合滤料等新型织物材料的袋式除尘器及其他高效除尘设备。 

2.酸雾应采用收集冷凝回流或物理捕捉加碱液吸收的逆流洗涤 等技术进行处理。 

3.再生铅熔炼过程中,应控制原料中含氯有机物含量,鼓励采 用烟气急冷、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催化氧化等技术协同控制二 噁英等污染物的排放。 

(五)水污染防治 

1.含重金属(铅、镉、砷等)生产废水,应在其产生车间或生 产设施进行分质处理或回用,经处理后实现一类污染物车间排放口 的稳定达标;实现其他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厂区总排放口的稳 定达标排放;鼓励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 

2.废水收集输送应实现雨污分流,生产区内的初期雨水应进行 单独收集并处理。生产区地面冲洗水、渣场渗滤液、厂区内洗衣废 水和淋浴水应按含铅废水处理,收集后汇入含铅废水处理设施,处 理后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不得与生活废水混合处理。 

3.含重金属(铅、镉、砷等)废水,按照其水质及处理要求,可采用化学沉淀法、生物法、吸附法、电化学法、膜分离法、离子 — 14 — 膜反渗透法等一种或几种组合工艺进行处理。 

4.鼓励研发高效污染物净化技术,将生产车间或设施废水排放 口水污染物中总铅控制在 0.2 mg/L 以下。 

(六)固体废物处置与综合利用 

1.废铅蓄电池再生过程产生的废极板、铅泥、铅尘、铅渣、废 活性炭、废水处理后产生污泥、含铅废旧劳保用品(废口罩、手套、 工作服)、带铅尘包装物等含铅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2.鼓励废铅蓄电池再生企业推进技术升级,提高再生铅熔炼各 工序中铅、锑、砷、镉等元素的回收率,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量。 鼓励研究开发湿法冶炼回收铅膏,直接制备氧化铅工艺技术。 

3. 鼓励优先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铅物料。再生铅冶炼 产生的冶炼浮渣、合金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合金渣应返回熔炼工序; 除尘工艺收集的不含砷、镉的烟(粉)尘应密闭返回冶炼配料系统 或直接采用湿法提取有价金属;冶炼弃渣铅含量应小于 2%;鼓励开发冶炼渣无害化综合利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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