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财政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有关精神,我们制定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各推广应用城市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9日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精神,省财政对纳入全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南京、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等6市(以下简称推广应用城市),2013-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给予补贴。为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特制定本细则。
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对象为推广应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包括公交、出租、公务、环卫、物流、电力、企业通勤等)、私人消费者;承建充换电设施的服务运营单位。
二、省级财政补贴标准
(一)2013、2014年购车补贴标准
省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及私人应用领域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按以下标准核定补贴资金。
纯电动乘用车2.5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1.5万元/辆;
纯电动客车20万元/辆;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10万元/辆;
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6万元/辆;
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800元,最高6万元/辆;
燃料电池乘用车8万元/辆;
燃料电池商用车20万元/辆。
此外,清洁能源汽车(LNG客车、货车)2万元/辆。
裸车、电池分离销售的,按车辆、电池成本比例享受财政补贴。
2015年省财政补贴标准根据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结合本省推广实际再行确定。
(二)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
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单位承建的充换电设施费用,省财政给予15%补贴。
三、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季拨付,于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各推广应用城市财政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本地区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申请材料以及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方案。
充换电站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申请报告于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四、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汽车销售机构。汽车销售机构以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消费者;
充换电设施补贴资金由推广应用城市财政部门拨付给承建服务运营单位。
五、申请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消费者,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
2、推广应用城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3、由汽车销售机构提供的其车型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六、申请私人消费领域车辆购置财政补贴资金的,由新能源汽车销售机构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有关材料与公共服务领域相同,同时还需提供由消费者、销售机构双方签字的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见附件4)。
七、申请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的承建运营单位,需提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交通、环保、规划、用地等有关部门的建设许可批复文件复印件;
2、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3、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充换电设施投资清单(主要包括形成固定资产的配电、充电、换电、监控、通讯等设施、设备投入,不含土地等投入)
5、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八、各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单位,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推广应用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财政部门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予以处罚。
九、推广应用城市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51号)精神,制定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报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案。
十、本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
2.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公共领域)
3.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私人领域)
4.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
5.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充换电设施)
附件1: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
推广应用城市: 单位辆
补贴资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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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车辆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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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领域车辆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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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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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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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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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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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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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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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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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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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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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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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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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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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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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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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推广应用牵头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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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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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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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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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类别包括车辆购置补贴、充换电设施建设补贴;申请补贴内容包括申请补助的车辆类型和数量、充换电设施的性质和建设内容。
附件2: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公共领域)
(201 年)
申请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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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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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码(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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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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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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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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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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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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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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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车辆类型按照本细则第二条(一)款的分类填写。
附件3: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私人领域)
(201 年)
申请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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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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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码(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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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万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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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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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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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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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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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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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车辆类型按照本细则第二条(一)款的分类填写。
附件4:
新能源汽车私人领域购车补贴确认表
(201 年)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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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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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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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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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车辆的生产企业及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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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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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码(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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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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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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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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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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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已向我介绍了国家和省、市有关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政策,此次购车中我已享受到省财政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 万元。补贴通过 方式支付。(支付方式包括从车价中扣除、银行转账等方式)。
消费者签字: 销售经理签字:
销售机构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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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设施建设)
(201 年)
申请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建设内容(充电站、换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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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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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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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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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成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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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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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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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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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电工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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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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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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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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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增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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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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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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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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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设备购置成本包括配电设备、充换电设备、通讯设备、电缆(导线)购置费用等;其它成本包括站内设备安装、电缆(导线)施工、项目建设检测费及管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