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一半交通事故与电动车违法有关系
今年1—3月,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已经造成至少9名电动车车主死亡。据统计,在我市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一半与电动车违法有直接关系,有20%的事故与之有间接关系。
扬州市交警部门专门出台有关处罚规定,驾驶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骑车带人,罚款20元。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罚款50元,其中对未依法登记领取牌证上道路行驶,或驾驶人拒绝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
【案例】后座载人,“无辜”乘客丧命
2014年3月18日7时20分左右,驾驶人刘某驾驶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瘦西湖路与江平东路交叉路口,在右转弯过程中,与曹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车后搭载了12周岁以上的何某)发生交通事故,何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解析:在这起事故中,虽然货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但驾驶电动车的曹某也有责任,由于忽视了“电动车后座不可搭载12周岁以上儿童、成年人”的规定,何某虽无责任却因此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