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影像化资料代替实物
违规开具不规范发票
隐瞒、蒙骗、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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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行业“带牌销售”的利好政策被个别不法经销商带“跑偏”!
山东全省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结束后,为做好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常态化登记,各地根据省厅交管局《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陆续公布了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带牌销售”网点可办理该企业所售品牌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为顾客开具税务部门统一规定的机打销售发票,提供“3C”认证的合格证,并现场为顾客进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安装好号牌。
然而反面教材来了!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公安车管部门本着“逐企核查”原则对“带牌销售”业务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带牌销售”企业存在使用影像化资料代替实物、违规开具不规范发票等问题,被暂停业务授权并接受整改。这些违规行为造成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也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电动车带牌销售成为常态
电动自行车实现“带牌销售”的首创城市为成都市。成都交警结合新标准,借鉴对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监管思路,设立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登记服务站,对生产厂家的检测设备实施联网监管,实现“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此举一是积极推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实施工作,满足群众实际需要;二是降低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发展、创新之路;三是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以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此后,这一模式在各地也是得到积极推广和应用。带牌销售的意义在于手续变简洁了,麻烦事儿就少了,这对消费者和经销商来说都是好消息。同时带牌销售更是有多种好处,主要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从源头上杜绝了无牌车、违标车
●缓解车管所的工作压力
●减少消费者上牌的繁琐手续,节省时间
●经销商进货时就会拒绝超标车和非法车辆
●杜绝了消费者买车后才被告知无法上牌的尴尬
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是一项便民惠民的措施,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了电动车管理,同时实现了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跑”的跨越,让群众购买了电动自行车后,即可上路行驶。
谨慎购买带牌销售的电动车
带牌销售的模式,是把更多的权利给到了经销商手里,然而,电动车带牌销售利好政策也容易北个别商家非法利用,像使用影像化资料代替实物、违规开具不规范发票、超标车挂国标车牌等非法行为仍然存在,所以消费者也要谨慎购买带牌销售的电动车,选择正规的商家!
当然,我们也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上牌也好,销售也好,每一个环节都把好关,不要让一些人钻了空子。作为行业来说,自己也要加强管理约束,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骑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