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39辆电动自行车涉嫌改装被扣
近日,由南京秦淮区洪武路街道,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洪武路分局共同对辖区范围内的多家经营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抽样式检查。发现多家门店所展销的电动自行车被进行了不同程度改装, 比如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在电动自行车上家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等等,其中不乏行业头部品牌的电动自行车。
据统计,执法人员在现场共查获39辆涉嫌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二、德化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责令整改4家!
近段时间,德华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加强道路安全综合整治,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此次检查,主要查看在售电动车是否有车辆一致性证书、整车出厂合格证、“3C认证”等合规手续及是否存在违规改装情况,同时督促电动车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现场发放《关于销售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告知书》,并要求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禁止销售老年代步车、报废的摩托车、电动车及其他无合法手续产品。
截至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检查3次,检查经营户38家次,责令整改4家,发放《告知书》38份。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监管,引导与打击并举,进一步规范提升流通领域电动车产品销售行为。
三、广东省罗定市市场监督局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配件专项监督检查
近日,广东省罗定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局和市安委办工作部署,积极做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组织相关股室和各市场监管所加强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配件产品开展质量监督专项检查。该局党组成员熊世永率领质量与认证认可股工作人员联合辖区市场监管所深入各相关销售店铺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通过“广东产品检查”小程序进行重点检查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配件是否存在冒用CCC认证标志和CCC标志是否真实有效;电动自行车是否有合格证明,合格证的参数是否与销售车辆的参数、型号等内容是否一致;销售的充电器、锂离子电池是否为原厂产品;销售店是否存在销售超标电动车和不符合标准的摩托车等违法行为以及检查销售店铺相关进货台账和票据。经检查,暂无发现销售店存在违法行为。对于进货台账不完善的问题,检查人员督促完善和保存好相关的台账并引导销售单位注册使用“粤品通”小程序进行销售产品的申报。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执法车辆40车次,共检查相关销售店铺35家。下一步,罗定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科普宣传,督促经营者及时适应国家新的标准和要求,严格把好产品质量进货关,不断扩大专项治理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新国标的认知度和维权意识。
四、生产、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从化连续一个月强力推进打击
近日,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协同联动推进交通秩序持续改善,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生产、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64家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4家次、销售企业101家次,开展法律法规宣讲6次。
执法人员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召开打击生产、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强化全面排查。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要求,对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共排查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96家,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加强协同联动,依法依规处置相关案件线索,做好立案查处、发函告知、移送等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开展法律法规宣讲,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热线,形成部门监管、主体自律、社会参与、舆论引导的共治格局,达到查处案件、规范引导、促进诚信的监管目标,推进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
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通过肉眼观测,对电机功率、电瓶电压、车辆外观等方面进行初步察看,未发现涉嫌违规行为。
据介绍,从化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强力推进打击生产、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各类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努力为市民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筑起质量监管防护墙。
五、滁州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根据《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重点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琅琊区市场监管局积极部署,迅即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严摸经营底数。采取“局所联动”方式,6个市场监管所及产品质量、认证认可、执法稽查等股室工作人员进市场、查企业,全面摸清经营主体经营地址、销售电动自行车种类、数量等底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严把质量标准。检查重点围绕电动车是否取得“3C”认证、标识标注是否齐全、经营的电动车是否在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目录内等,严把质量关口。坚决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是严守进货渠道。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从正规渠道购进和销售符合“3C”认证的电动车,不得违规销售未经“3C”认证和国家生产目录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销售改装车、拼装车等违规电动车,一经发现经营主体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截至目前,建立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档案25份,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12户,对检查存在的进货台账不全等问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