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通报2020年3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其中,抽查了10个省(区、市)158家企业生产的159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有2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1%。
本次电动自行车产品抽查,重点检验项目为:车速限值,制动性能,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等。不合格项目为: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车速限值,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电气装置,结构,防火性能。
更活久见的是,在本次抽查中,泉州市国成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居然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这家电动车企业对产品也太没有自信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一时拒绝没用,新国标时代已经到来,相关部门对产品检查只会更严格,广大厂家还是要严把产品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