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落实潍坊市各类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规划设计标准和要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
按照从城市中心向城市边缘、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从城市郊区向具备条件中心城镇延伸的发展顺序,扩大公共充电设施分布密度。优先在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宾馆、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到2018年,在全市建成充电站51座、充电桩17730个,到2020年,在全市建成充电站144座、充电桩46700个,形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鼓励电动汽车生产及销售企业、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充电设施建设;对于个人在专有部位合规安装充电设施,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
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电动汽车快充设施;已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国省道加快推进市域内快充网络布局和建设,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要。
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建设,融合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交通、大数据等技术,建立电动汽车用户服务平台,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智能化服务,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
搭建充电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研发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加大新型充换电技术及装备研发投入和攻关力度,力争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和设备制造企业,形成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产业发展的整体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