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第六条】
为何不设定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的最低要求限制?
传统汽车追求规模经济效益,有必要设定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目前,新能源汽车还处于艰难的爬坡期,有些关键技术还处于探索阶段,追求规模经济效益和生产规模不是目前主要考虑方面。今后,新能源汽车技术和市场变得成熟了,规模经济效益的重要性才会凸显。《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对传统汽车有具体的管理规定。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系统与传统汽车有着本质区别,随着时代发展,《规定》将对原有政策补充与完善。
问【第八条、第九条】
为何对投资主体的基本条件和投资项目申请报告规定比较详细?
作为政策出台的《规定》,对所要求的事项应该详细,避免模糊地带出现,让进入者有清晰的认识,没有必要再做更多的解释。另外,新能源汽车进入者,可能有些原本没有生产过汽车,《规定》得详细一些,让他们能够准确知道管理要求,必须达到什么水平。
问【第八条】
为何强调正向研发能力?
世界上任何一个汽车强国的企业都是自己掌握了核心技术,只有正向研发能力强大才能在世界汽车市场竞争中立足。电动汽车已经有上百年历史,真正得到大发展却是最近几年的事情,也就是说纯电动汽车技术壁垒不高,进入者有正向研发的机会。强调正向研发能力是设定门槛,拥有的核心技术必须是自己掌握的,不是抄来的等等。
问【第八条】
为何要求样车数量不少于15辆?
纯电动汽车达到要求,必须经过很多试验。碰撞、安全等试验必须是全新的车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道路测试,以及企业自行开展的各种检测试验等等。另外,企业产品上市后还应该有一些车辆储备,以备在实际使用中发现问题,进一步进行某些方面的检验。15辆的要求并不高。
问【第九条】
为何要求履行保障消费者权益等社会责任担保期不低于5年?
以前有过不少其他行业的企业进入汽车生产领域。并不是每个进入者都能成功,有些企业经营不下去了,退出汽车领域,但是他们的产品已经销售给消费者,消费者就会面临售后服务的问题。对纯电动汽车做出这项规定,就是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建立一种机制。消费者更新车辆的周期大约为5-8年。做出这项规定就是为了在这段时间内,消费者的使用不受企业退出的影响。
问【第十四条】
为何设定产品公告有效期为3年?
我国传统汽车的产品公告没有有效期规定,造成传统汽车公告目录越来越庞大,这种情况出现后,采取了定期清理的办法。作为纯电动汽车产品公告,应该设定有效期。纯电动汽车技术处于飞速发展阶段,每年都有很多新技术涌现,3年时间,可以说技术已经有很大的变化,有些技术被淘汰了。做出这项规定后,对落后与淘汰产品形成制度化。进入者也会不断进行研发,更新自己的技术,更新后,可以延长有效期,每次延期不超过3年。
问【附件】
有“双100”要求,与以前有过的 “双80”要求有所不同,为何二者数值有差别?
“双80”是国家对纯电动汽车产品要求,这个要求今后也会提高,这是趋势。“双100”是进入者能力要求。附件中有多项要求,无论哪种技术,或者哪家企业想进入 ,只要达到这些要求都可以进入纯电动汽车生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