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之地?电动车管理该何去何从?
日期:2014-05-13 14:56
找到一条既不影响民众出行需求又不妨害交通安全的管理措施才是关键。
  首先是电动自行车的车速问题,既然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都存在超标,由此便可倒推出相关技术标准已经有些过时。电动自行车既然归类在非机动车中,自然要对车速等进行必要的限制,但这种限速不能是随意的,而应经过科学的论证和检验。既满足民众对车速而对要求,又符合安全标准。因而,修改落后的技术标准,重新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和速度等问题进行科学论证,这才能从源头上规避因车速过快引发的交通隐患。
  民众之所以觉得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注册登记可有可无,从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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