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全省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开始了
日期:2021-11-24 14:53
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的认证证书所含内容与认证证书内容不一致。

认证机构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行为

重点检查:未经指定擅自从事电动自行车的认证活动;认证机构出具虚假的认证结论,或者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认证机构未对其认证的产品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认证机构发现其认证的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不及时暂停其使用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


违反浙品码赋码规范的行为

重点检查:系统赋码数与实物数量不一致;赋码内容与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编号、型号、容量信息不一致;已赋码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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