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1-24 14:53
B 17761-2018),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的行为。
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重点检查: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生产和销售产品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行为
重点检查:产品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或者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冒用、买卖或者转让认证证书;伪造或者冒用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