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实行与燃油燃气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日期:2015-03-27 08:15
kwh,其中:集中向国家电网报装并执行大工业电价(免收基本电费)的国家扶持性电价政策的充电桩服务费可在上浮30%内协商确定;未集中向国家电网报装并执行其所在场所分类目录电价的按中准价格0.90元/kwh执行;
(三)交流充电桩充电服务费在直流快速充电桩中准价格基础上下浮30%,即0.63元/kwh,其中:利用电动汽车用户单位场地等建设的充电桩,其充电服务费在不高于规定的交流充电桩充电服务费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经营性专业充电站充换电服务价格
(一)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充电服务价格
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充换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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