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实行与燃油燃气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日期:2015-03-27 08:15
费按国家和省价格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用电低谷时段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三)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中准价格和上下浮动幅度确定。
二、经营性专业充电桩充电服务价格
(一)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
(二)直流快速充电桩充电服务费中准价格为0.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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