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实行与燃油燃气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日期:2015-03-27 08:15


合价商﹝2015﹞11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开发区经贸局,各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商[2014]102号)的文件精神,鉴于国内市场成品油价格持续波动,为支持电动汽车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并建立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与燃油燃气价格联动机制,现通知如下:
一、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
(一)电动汽车充电价格由电费+服务费组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的原则核定。
(二)充电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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