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14—2015年)
日期:2015-03-27 08:05
3月23日记者从市发改局获悉,《珠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20142015年)》已出炉,对20142015年度购置并在珠海市辖区登记注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助。其中,符合条件的出租车最高补助2.85万元,最低补助1.575万元。
续驶里程不同补贴不等
据介绍,获补助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工信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且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开具购销发票的。根据补助标准,原则上市财政补助资金不低于省财政补助资金,国家、省、市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购车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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