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2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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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环卫专用车推广应用工作,市市政园林局配合。
7.各企事业单位:国网厦门供电公司、翔业集团分别为电力、机场通勤等专用车的实施主体,负责本单位新能源专用车推广应用工作;其他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新能源通勤车的示范推广工作,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8.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向电动汽车收取的电费和充电服务费标准。
9. 市规划委:负责牵头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10. 市国土房产局:负责新能源汽车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