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日期:2015-03-21 07:54
﹝2013﹞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以及工信部、发改委《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9年修订)》的精神,加快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城市节能减排,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特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的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如高效储能器、二甲醚)汽车,且包括国务院《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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