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20 07:51
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低速电动车牌证工本费及安全技术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你总队《关于申请核定低速电动汽车牌证办理和检验相关收费的函》(闽交警函〔2015〕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请求协调低速电动汽车牌证办理和检验相关收费的函》(闽公函〔2015〕90号)均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经研究,同意我省低速电动汽车牌证工本费和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参照汽车牌证工本费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收费标准执行,现就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低速电动汽车反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