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19 16:23
新问题,使《可再生能源法》始终保持与产业和国家发展需求高度同步,使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始终沿着法制的轨道健康发展。张传卫说,与此同时,《电力法》也应加紧修订,剔除不适应新能源发展的内容。
在张传卫看来,弃风弃光的根源在于新能源在法律地位上是缺失的。长久以来,我国能源生产主体是化石能源。因此电力调度上,优先保证的是火力发电4500小时利用小时数,没有保证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发电小时数。
必须从法律上、体制上、机制上,形成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环境,清除固有的障碍,张传卫强调,当然,这些障碍并不是哪一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