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14 09:14
大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站、甲醇加注站、燃气加气站等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新增甲醇加注站10座,燃气加气站20座。2016-2017年新增数量按照2015年3月底前制定的规划执行。
(四)给予生产企业营销补助
按照晋政办发〔2014〕77号文件规定的给予生产企业营销补助政策执行。
(五)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国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内的电动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甲醇汽车、燃气汽车税收按照省里争取的优惠政策执行。
(六)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
1.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