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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一票”即将实施,竟然还有人敢“挂羊头卖狗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30  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2195
核心提示:值得注意的是,自7月1日起,“一车一票”以及认监委新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即3C认证),将正式实施,厂商销售的车辆要确保产品一致性,需要明确告知消费者所购买的车辆属于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切不可挂羊头卖狗肉,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
近日,浙江杭州市的刘先生遇到了烦心事,他的父亲因为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交警处罚了1250元,违法被罚本来很正常,但刘先生认为罚款的大部分不应该由他来承担,而是应该归咎于商家。
 
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交警出具的处理报告中显示,经鉴定,刘先生父亲所驾驶的车辆不是电动自行车,而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而在交警处罚的意见单上,刘先生父亲一共触犯了三条交通法规:
 
一是无证驾驶机动车;
二是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是机动车没有登记号牌,属于套牌车。
 
最终,三罪并罚共1250元。
 
 
刘先生表示,当初买电动自行车时,商家开的发票上写的是电动自行车,怎么交通违法后,就变成了电动摩托车,变成机动车了呢?
 
事发后,刘先生找到了当初卖电动车的商家讨说法,他认为车行把摩托车当做电动自行车卖给他,而且还是套牌出售,导致他这次被加重处罚,车行有责任承担一部分罚款,并且他要退掉摩托车,换成电动自行车。
 
 
对于刘先生的质疑,商家没有给出正面回答。再三协调下,该车行老板答应承担一部分交通罚款,并且让刘先生补交200元,给他换了一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目前,杭州市监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如果商家确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置。
 
 
值得注意的是,自7月1日起,“一车一票”以及认监委新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即3C认证),将正式实施,厂商销售的车辆要确保产品一致性,需要明确告知消费者所购买的车辆属于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切不可挂羊头卖狗肉,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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