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无情的“电动车电梯爆燃事故”的发生,为何会引起全国亿万人们的关注,又为何会带来一连串的反思和整治效应?
我认为,除了事故中受伤的5个月大婴儿让亿万人民揪心以外,更多的是“电动车上梯入户”是在每一个人身边都时常发生的事,存在的安全隐患所带来的社会影响,让人们开始反思,对有这类行为的谴责与舆论,以及对相关管理者该如何落实严格管理的期待。
此事件发生之后,包括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经济网、新京报、齐鲁晚报、潇湘晨报、广州日报等众多媒体发表了评论。其中,新华网发文表示:治理电动车“上楼入户”这一沉疴顽疾,须下狠手,绝不允许“眼下留情”。
据消防部门数据显示,近年来电动车引发多起火灾事故,其中80%火灾为充电时引发,而在致人伤亡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超过一半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过程中。
在消防救援人员眼中,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毫无疑问是一颗危险的“定时炸弹”。尽管惨痛教训无数,由于许多小区的充电设施布局不合理,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棚年久失修,缺乏消防设施,难以满足居民安全充电等多种原因,加上许多人的侥幸心理,变相滋长了“入户充电、人电同屋”乱象,大大增加火灾风险。
从消防部门的言语中,我们可以看出,小区内公共停车、公共充电等设施的不完善,以及公共充电收费贵等原因,是导致住户冒险“上梯入户”的主要原因。
以事发小区为例,该小区租户多,其中很多都在附近工厂上班,电动自行车是通勤主要交通工具,而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费80元/月,充电需另交费,如此成本下,将电动自行车推到家里充电已司空见惯。
再比如,山东济南,记者探访市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现状,发现不同小区“冰火两重天” ,有的使用仅两成,有的高峰得排队;北京地区,某小区内建有多处电动自行车车棚和充电桩,但仍有住户将电动车停放至楼道内,最多时,一条通道中停放了11辆电动车。
因此,面对“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爆燃”事件,一味禁止“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行为,或许只能治标,还应重点解决充电源头问题,把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纳入公共服务。同时,防范和治理还须“疏堵”结合,既要从源头上规范老百姓的充电行为,又要为其提供安全、便捷的充电场所,老旧小区改造除关注电梯加装、道路整修等方面,还应重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此外,相关部门应强化源头监管,严厉处罚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
最后,经过此次事件的发酵,国内多个省市开始着重治理电动车“上梯入户”的行为。
北京市:发现电动车进楼可拨打12345市长热线举报;
上海市: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统一停放、统一充电、统一管理模式;
广州市:大力开展“六类场所、十项必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将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
福建省物业管理协会:加强对非机动车停车的管理,按规范设置充电设施,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合理计收相关费用,提供便捷高效的停放和充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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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除了自觉和监督他人以及相关部门的管理以外,要想真正解决电动车“上梯入户”的顽疾,只有规范物业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建设和收费制度才能解决根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