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摩托车与配件
通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注意:5月1日起,这些地方法规正式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30  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1832
核心提示:疏堵结合,然后综合治理。各地陆续通过制定妥善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来处理好民众的通行权利、确保道路的安全环境和兼顾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利益已经成为常态。随着管理办法的出台,也需要实践部门和产销产业链以及消费者的共同配合,真正解决道路安全问题
电动自行车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也存在较大隐患。如部分驾驶员交通法规意识淡漠、违规载客、违章驾驶、违规停放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通安全和城市交通秩序。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早为社会广泛关注。各地相关部门相继出台相关规定,力争把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落到实处。
 
01
上海市
 

上海通过立法制定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此法规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非机动车管理领域的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针对非机动车充电,快递、外卖等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义务等,做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

 
 

除此之外,《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还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对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提出了一系列升级版的法律规定。比如,首次提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要佩戴安全头盔的要求。

 

 
 
02
郑州市
 
自2021年5月1日起,《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将施行。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届时最高将被罚款五十元;
拼装非机动车可罚款二万元;
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无牌车上路也将罚款50元;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且均需佩戴安全头盔,6周岁以下乘客需要使用电动车儿童座椅,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也不得超过一名;
骑车看手机、打电话、牵宠物都会被罚款20元。
 
03
海南省
 
海南省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项标准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的总体要求,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和器材、电气、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等作出规定。
 
04
河北省
 
千呼万唤使出来,河北省立法管理电动自行车迈出一大步。

河北省将立法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等环节。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就电动自行车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开展问卷调查。此次调查共八个问题,包括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登记、非标车的过渡期、佩戴安全头盔、载人、废旧电池回收等方面。

 

 

相信对于电动车的立法管理,将成为未来两三年的一个重要趋势。
 
05
总结
 
疏堵结合,然后综合治理。各地陆续通过制定妥善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来处理好民众的通行权利、确保道路的安全环境和兼顾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利益已经成为常态。随着管理办法的出台,也需要实践部门和产销产业链以及消费者的共同配合,真正解决道路安全问题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
Live Chat by comm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