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3月底宣布,2021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正式启动,电动车、头盔、充电器都在检查行列,往后各地的抽检频次会越来越高!
江苏省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称:“他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发现有商家销售的某品牌电动自行车,竟然存在着有过改装的嫌疑。”。当地执法部门立即对辖区范围内的多家经营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抽样式检查。
据调查,发现多家门店所展销的电动自行车被进行了不同程度改装,主要有以下四类:
1、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2、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机和蓄电池;
3、加装车篷、车厢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
4、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最终,执法人员在现场共查获39辆涉嫌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有不少经营户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一致否认他们有过对车辆改装的事实,称厂家发货送来时的车型就是这样。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有拼装、改装或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这批涉嫌改装的电动自行车辆,现已全部进行扣押、封存,监管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贵州省
最近,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0年流通领域彩色电视机等2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公告。据公告,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彩色电视机、室内加热器、电热毯、电动自行车、手机等2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本次共对23家销售者销售的30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贵州省贵阳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铜仁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7个市(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8家销售者销售的8个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脚踏骑行能力、车速提示音、短路保护、过流保护功能和车速限值,不合格发现率为26.67%。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一产品。二是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三是对只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产品标准的产品,更换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后,方可重新上市销售。四是督促指导生产者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五是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吉林省
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1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0批次产品。经检测,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
浙江省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共抽查了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台州等6个地区44家企业生产的44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82%。不合格项目涉及照明、反射器、整车质量、鸣号装置。
云南省
2020年7月至2021年2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钢管脚手架扣件、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石膏板、陶瓷砖等6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本次抽查覆盖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楚雄等5个州(市)的22家企业销售的22批次样品。
经检验,本次抽查的22批次样品中,实物质量合格2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0。
编后语:
在新国标实施的几年后,很多消费者依然可以在市场买到改装车、超标车和无3C认证的电动车,其实原因也很简单,正所谓“有需求就有市场”,这些商家瞅准了消费者的需求偷偷出售,管理部门严惩商家无可厚非。
但这其中也不乏一些品牌的车子在出厂时就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在进货时厂家提供的合格证等一应俱全,销售时被查出有质量问题,只因为这个就严惩商家就有点过了,这个锅经销商表示不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