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案已经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4月23日为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其中,针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上路通行的管理规定,成为最近网上讨论的热点话题。
小编查阅了相关文件,其中第五十八条规定则是网友热议的焦点。“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这也意味着正常情况下电动自行车上路通行最高时速并非我们所理解的新国标25公里的限速规定,如果全速骑行,符合新国标也将面临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尴尬。
虽然第五十八条规定并未修改,之前也没听说对电动车用户有太大影响,但随着新国标的深入实施,这或将成为尚未出台电动车管理条例出台相关文件或者相关部门执法地方的参照。
小编还记得,2020年4月,《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其中,“非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广泛热议,并被广大网友吐槽“骑电动车还没有跑步快”。
虽然,后来郑州出台《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时删除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的相关规定。但郑州市司法局给出的解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上位法已有具体规定,按照立法技术规范,不再重复规定,严格按照上位法执行”。
同样是去年,苏州的顾先生便因为超过15公里/h的骑行速度而收到了罚款单。据了解,在苏州试点测速监测的几天时间内便开出了多张超速罚单。
众所周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下称“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已经正式实施。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法规,而新国标只是国家行业标准,二者矛盾时,自然以法规为准,交警有权依法进行处罚。
看到这里相信各位已经明白,即便你所在的地方相关条例并未明确电动自行车最高限速15公里,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却是有明文规定的,也就是说一旦上路通行时速超过15公里,处罚是有法可依的。
全球观点:
存在未必就合理。毕竟现在的城市出行环境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时的十多年前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城市规划和日常出行半径也不再是当年的状况。好在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在征求意见。
“电动自行车通行最高限速15公里”,各位有什么看法?